十五国批准《鹿特丹规则》
2009-12-1 10:44:00 | 来自: | 航运在线 | 已有 | 人参与 | 发表评论 |
【航运在线讯】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制订的《联合国全程或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通称《鹿特丹规则》)于2009年9月23日在荷兰鹿特丹进行签署仪式,15个成员国已经签约,其中包括美国、荷兰、挪威和希腊等主要海事大国。而此前德国、加拿大、英国、澳洲等国已表明可能不会签约。签约的成员国包括刚果、丹麦、加蓬、加纳、希腊、几内亚、荷兰、尼日利亚、挪威、波兰、塞内加尔、西班牙、瑞士、多哥和美国。签署仪式过后,文本将会放置在联合国纽约总部,公开给予成员国签署。新规定仍须得到签署国本国政府接受和核准,UNCITRAL完成收集20个成员国提交核准书的一年后,该规则将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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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特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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