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局2010年1月海员评估报名相关通告
2010-1-15 9:57:00 来自:航运在线   已有 人参与 发表评论

各相关单位、考生:

        我局2010年3月举办的海船船员适任评估期数是04100301期,报名时间1月11日至15日,为了使报名工作顺利开展,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期评估没有人数限制,网上和现场同时报名(现场只接收初评报名),所以建议网上报名的单位和考生尽可能选择网络畅通的时段。网上申报网址:http://218.25.179.233:6080/dzsb/login.jsp

        二、航海院校学生(包括已经毕业申请补考的)申请适任评估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申报。

        三、原则上申报单位只为本单位船员申报适任评估业务,如果为自由船员或院校学生申报,一经发现申报资料弄虚作假,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四、只要申报考试、评估,我局即认为您已经详细阅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和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的相关规定,并满足规定的申请考试条件。

        (申请甲类、乙类、丙类适任考试、评估的条件可参考:http://www.lnmsa.gov.cn/portlets/hsj/newsshow/msa0227d/ZZ2009073000001.html

        五、初评报名时,必须上传考生的电子照片,没有成功上传或照片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照片格式见初考报名流程)。此格式和目前海员证要求的照片一致,可以使用海员证申报时的电子照片。由于照片格式要求严格、上传技术难度大,所以建议初评船员到政务中心现场报名或由公司申报;

        六、补评不用上传照片、不用申报体检、不用申报服务资历。

        七、网上报名时考试地点的选择:

        大连海事大学、大连海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大连水产学院、哈尔滨航运学校为学生报名时分别选择各自学校的考试地点;

        社会船员、公司、航运企业为社会船员报名时选择:辽宁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

        大连水产学院、哈尔滨航运学校仅作为该校学生报名使用的2个虚拟考点。

        八、由于从09年7月起我局采用评估和考试分别报名的方式,所以已经参加初考或初评的考生,以后的申报按补考或补评流程进行。

        如:已经申请04100101期的初考考生,申报本期评估时按“补考”(补评)流程进行。

        九、由于本期只安排评估,所以补评报名时评估项目(未通过的)必须选全,“考试科目”1个都不要选(否则影响下期的补考报名)。

        十、由于我局目前没有开通网上支付业务,所以网上申报时,缴费方式必须选择“现场缴费”。

        十一、领取《评估准考证》的时间为3月4日至5日。

        现场报名的请持“受理通知书”到大连海事局政务中心现场缴费,同时领取《评估准考证》;

        网上报名的在“适任考试申报单”的审核状态为“通过”且准考证号已经生成后,直接打印页面(具体操作见操作流程),单位申报的加盖单位印章、个人申报的本人签字后,持该“适任考试申报单”到大连海事局政务中心缴纳评估费,同时领取《评估准考证》。

        政务中心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广场1号 大连航运交易市场一楼大厅。

        十二、由于本期报名期间,正值04100101期海船船员远程自主考试,考试中心无人接听报名咨询电话。请考生务必按照申报流程报名(详见辽宁海事局“船员业务网上申报系统”主界面右上角的“公共服务”)。

来源:辽宁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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