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虚假宣传 船员花万元买7套假珍藏版人民币
2013-5-9 8:47:37 来自:威海新闻网   已有 人参与 发表评论
  威海新闻网讯(记者 刘新刚 通讯员 毕国新)因轻信电视上关于“珍藏版人民币”的虚假推销宣传,在石岛宁津街道当船员的韩某干了一件傻事。他拿出全部积蓄,一下子买了7套所谓的“珍藏版人民币”,并在没看货的情况下,将11920元货款交给了快递公司。所幸他及时发现问题并投诉到消协。5月7日,在荣成消协宁津分会的帮助下,韩某终于拿回了11920元货款。

  5月3日,荣成消协宁津分会接到投诉电话,一男子反映,他正在宁津某快递公司营业厅,因快递邮件问题和工作人员发生纠纷,要求消协的人前去帮忙解决。接到投诉电话后,宁津消协的工作人员立即前往该快递公司营业厅了解情况。

  经现场了解,当事人韩某看了电视购物的广告宣传后,购买了7套所谓的“具有收藏价值,并具有较大升值空间的珍藏版人民币”。购买后,货物便通过快递公司寄送过来。当事人韩某在取货时,快递人员让韩某先付11920元的购物款,签字后验货。韩某拗不过对方,于是把11920元的购物款付给了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 

  随后,韩某当场打开邮件查看。经查看邮来的物品,他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了。对方允诺的“全国唯一同号全套人民币”,并非是“唯一同号”的,每张的号码都是不一样的。韩某当即要求快递工作人员不要将自己刚刚付的11920元钱汇寄给寄货方。同时,他用手机与邮寄方联系要求退货,不料寄货方此时电话早已关机,无法取得联系。

  这时,韩某要求快递工作人员把刚付的购物款退给自己,要求快递工作人员把刚打开的邮件重新封好,按照原寄货地址退回,并承诺应付的快递费他可以照价给付。快递工作人员当时表示款已打走,无法退款,韩某只能拿走自己邮购的物品。

  了解到相关情况后,宁津消协工作人员告知快递公司人员,按照相关规定,邮寄货币是国家禁止的。另外,根据快递服务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先验货、后签字。据此,宁津消协工作人员要求快递公司应想尽一切办法把货款追回,退还给当事人,并按照寄货地址把快递件作退回处理。

  经过宁津消协工作人员多方协调,5月6日,该快递公司上级公司负责人来到了宁津,商讨处理此事。最终,快递公司退回了韩某的购物款11920元。

关键字:
船员 
共有
人表态






高兴 难过 愤怒 搞笑 无聊 无语
 
我要评论:
网名:
邮箱: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航运在线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网友评论
共有
人参与
 

航运工具

更多
关注航运在线微博:  
回到顶部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