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事积极应对海员“权利法案”
2013-8-26 11:05:42 来自:航运在线   已有 人参与 发表评论
8月20日,被誉为“海员权利法案”的《2006年国际海事劳工公约》(Maritime Labour Convention,简称MLC)正式生效。山东海事局积极指导辖区相关企业、船舶做好履行公约各项工作。 

  航运在线8月26日讯(马桂山 郭传光)8月20日,被誉为“海员权利法案”的《2006年国际海事劳工公约》(Maritime Labour Convention,简称MLC)正式生效。山东海事局积极指导辖区相关企业、船舶做好履行公约各项工作。

  “这是海事帮我们做的MLC模拟检查,山东海事的服务真是太周到了!”“太平山”轮船长徐利峰拿出一份《船舶MLC履约检查建议书》,激动地告诉记者。

  今年6月17日,“太平山”轮停靠在青岛大港码头期间,青岛海事局派出执法人员按照公约要求,为船舶做了一次模拟检查,对查出的公约不符合项向船舶提出了改进的建议。

  “在MLC生效前,我们做了充分的研究和准备。”青岛海事局大港海事处副处长段爱斌介绍说,“为防止国际航线的中国船舶在国外可能因MLC被缔约国PSC检查(港口国安全检查)滞留,我们研究制定了公约检查项目,对船舶开展模拟检查,建议船舶改进,同时为研究履约新形势下的海事管理积累经验。”

  据山东海事局船员处赵晗处长介绍,MLC的生效,将切实保障海员的权益,它对海员健康保护、医疗、福利尤其是社会保障等方面做了进一步具体明确的规定,将海员权益纳入统一的国际标准,从此海员队伍有了“护身符”,目前我国虽然尚未批约加入,但我国跑国际航线的船舶将面临缔约国的PSC检查,这要求船舶必须符合MLC标准,否则有可能会被滞留。

  据航运业内人士介绍,MLC公约对于航运业来说,是一个革命性的公约,它对海员来说是福音,但对我国海员外派和服务机构、经营国际海运航线的企业,以及海事部门却是一次“大考”。它将加剧竞争,淘汰管理不规范和实力弱小的航运企业,促进我国的船员管理与国际接轨。

  “我们多次组织召开辖区海员外派和服务机构、经营国际航线的航运公司座谈会,听取相关企业履约相关工作进展和遇到的问题,并结合公约要求对收到的船员投诉、举报进行分析,帮助指导公司改进船员管理方式,要求公司善待船员。同时,我们要求航运公司如因MLC公约而遭受损失,立即向我们通报,对于公司遇到的困难,我们积极研究,协调解决。”赵晗向记者表示。

  据介绍,山东每年海员外派约1.3万人次,占全国13%。目前,山东的51家海员外派和服务机构、经营国际航线的航运公司,以及从事国际运输的船舶已在山东海事的指导下完成履约的相关准备工作,海员的待遇和社会保障、船舶的硬件设施、生活工作条件、海员合同、海员证书等基本上符合公约要求。

  据了解,MLC涵盖了五个领域的海员劳工保障的规定,涉及到船员最低年龄、健康证书、遣返、就业协议、食品和膳食、起居舱室、娱乐设施、食品和膳食服务、招募和安置、疾病和工伤、防止职业事故发生、工资和福利、社会保障、工作和休息时间、相关主体的遵守与执行等与船员权益密切相关的内容,对保障船员“体面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公约的生效将对我国船员队伍建设和航运企业产生深远影响。它将从制度上倒逼着我国政府、船东、船员以及船级社合力而为,加快、加强公约的履行工作。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员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公约的实施在提高海员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的同时,还有助于培育高素质船员和高质量的船东,推动国际航运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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