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按规定标注船名船舶被海事责令更正
2014-3-24 9:46:49 来自:航运在线 特约记者:陈菊琴   已有 人参与 发表评论

  航运在线3月24日讯(陈菊琴 赵喜凡)3月20日,在扬州海事执法人员的督促下,未按规定标注船名的安徽籍船舶对船名进行了更正。

  当日下午,扬州海事执法人员在港池码头巡航检查时发现“皖**6866”轮国籍证书和检验证书登记船名为“皖**6866”,与船上实际标注的“皖**66666”不符,经详细询问得知,该船曾用名为“皖**66666”,船舶所有人更换之后改船名为“皖**6866”,船名还未来得及更改。未按规定标注船名,会严重扰乱正常船舶的管理秩序,执法人员当即向当事船主宣传了船名、船籍港标注的相关法规,告知其按规定标注船名、船籍港的重要性,责令船方立即按规定更改为正确船名,并对该船证书进行调阅。3月20日上午,经详细核实,该船标注船名已更改为正确船名“皖**6866”, 执法人员当即将该船调阅证书全部返还。

  据悉,近期海事部门将继续加大现场巡航执法力度,切实加强船舶标识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虚假船名和未按规定标注船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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