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海关出台“十二条”促外贸稳增长
2014-7-16 16:14:02 来自:航运在线 特约记者:叶 路   已有 人参与 发表评论

  航运在线7月16日讯(叶路 祝秀雯)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要求,促进安徽省外贸稳定增长。日前,合肥海关出台12条措施,涉及到海关业务改革、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进出口支持和监管机制等方面的内容,以促进贸易便利化水平提高、加工贸易健康发展,外贸稳定增长,营造顺畅高效通关环境。

  这12条措施分别是:

  1、深入推进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和区域通关改革,进一步扩大区域通关“属地申报、属地放行”的企业适用范围,自5月1日起,对全省A类、AA类企业通过B类以上(含B类)报关单位申报的进出口货物,均适用“属地申报、属地放行”通关模式;

  2、大力推进关检合作“三个一”改革。与检验检疫部门加快通关协作,大力推进“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改革,年内扩大到省内全部口岸通关现场。

  3、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与上海、南京、杭州、宁波4个长三角口岸海关加强通关合作,大力推进长三角区域通关一体化建设进程。

  4、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建设。支持在条件成熟地区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

  5、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保税货物流转通关手续。按“区区联动”、“区港联动”和“分送集报”等方式办理海关手续。

  6、支持扩大进口,稳定出口。加大对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的政策支持力度,扩大技术装备、原材料和战略资源型产品,适度扩大有利于改善民生的消费品进口。在稳定传统优势产品出口的同时,大力支持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自主品牌的产品出口。

  7、构建省级外贸预警监测体系。建立和完善对外贸易质量监测体系。加强对外贸整体发展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的动态监测;加强对重点大宗商品、主要市场的变化情况的监测预警。

  8、引导、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支持和帮助企业寻求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培育自主知名品牌,增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力。

  9、支持新型贸易平台发展。加快推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支持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引导和帮助民营、外贸“中小微”企业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

  10、进一步优化海关查验机制。严格落实分类分流查验作业要求,提高审单、验估效率。提高海关查验针对性和有效性。

  11、完善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大力培育AEO(经认证的经营者)企业,让更多诚信守法企业享受相应的便利通关措施。

  12、健全反走私综合治理机制。密切关注热点走私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和情报共享,开展联合打击和综合整治,维护进出口贸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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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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