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海事局14项新举措助力海运业发展
2014-11-26 9:41:09 来自:辽宁日报   已有 人参与 发表评论
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保障安全 14项新举措助力我省海运业发展 

  从现在开始,企业和个人到我省海事管理部门办事更方便了。辽宁海事局推出的14项便民利企措施,为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以及海运业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这是11月25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悉,此次辽宁海事局推出的14项措施主要包括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和保障安全三个方面。

  在简政放权、便民利企方面,新政取消和下放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简化船员办证业务行政审批手续10项,下放船舶油污保险证书办理权限,优化船舶签证流程,减少了企业运营成本;推动成立辽宁省船员服务行业协会;扶持培训机构发展航海教育;支持沿海主要城市医疗机构取得船员体检机构资质,优化船员体检机构布局。

  在优化服务、助力发展方面,新政提出要在功能区划、通航论证、码头验收等方面发挥专业优势,服务重点涉水项目建设,全力支持沿海经济超前规划、超前发展;加快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实现海事各项业务的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优化临时开放口岸审核流程,支持国际航行船舶进靠更多的沿海港口,助推口岸开放升级;切实做好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相关工作,积极扶持航运企业规模化、船舶大型化发展,促进辽宁地区航运业“转型升级”,促进运力结构优化。

  在保障安全方面,新政提出要积极配合“碧海行动”,形成全覆盖、全天候、立体化的辖区水上通航指挥和动态监控网络,优化通航环境;建立全方位覆盖、全天候监控、快速反应的现代化救援体系,进一步提升海上搜救能力;编制《辽宁省海上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辽宁海事局船舶污染海域应急处置部门预案》,加强海上污染事故应急响应处置能力建设;从预警预控、交通组织、助航服务、应急保障等多个方面,提升辽宁沿海海冰防抗能力;建立水上交通事故调查专家咨询合议制度、事故责任认定制度和合作交流机制,提升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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