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运保险市场集聚效果日渐显现
2015-1-30 13:41:02 来自:中国经济时报   已有 人参与 发表评论

  2013年,上海保险市场船舶险保费收入22.89亿元,占全国市场43.07%;货运险保费收入13.41亿元,占全国市场12.94%,远远超过国内其他五大港口城市航运保险业务总和。而到2014年年底,全国已经有近50%的船舶险落地上海,远洋保险也已经有80%—85%集聚在上海。
 
  仅仅三四年时间,上海航运保险市场的集聚效应已经凸显。上海航运保险协会秘书长徐峰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一方面这是从事航保市场的保险公司们将航保业务集聚上海的结果;另一方面则是上海“两个中心”建设成果显著,由此形成的良好发展环境促使航运保险发展在上海产生集聚效应,“其中,自贸区的各项改革措施也催化了航保市场在上海的快速集聚。”
从分散走向集聚
 
  2009年4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由此,上海“两个中心”建设也进入新阶段。其中,航运保险作为连接金融业和航运业的服务平台,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上海“两个中心”建设所酝酿的商机让保险公司跃跃欲试。依托于《意见》带来的政策支持,2010年12月29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航运保险运营中心在上海正式开业。随后,太平洋产险航运保险事业营运中心也在上海揭牌。2012年8月,平安产险航运保险运营中心正式在上海成立。
 
  随着国内财险业三巨头先后在沪设立航运保险运营中心,其他保险公司也迎头赶上。2013年1月, 阳光产险、永安保险两家保险公司的航运保险中心先后在上海获批筹建,上海航运保险中心升至5家。截至目前,已经在上海成立航运保险中心的企业已经达到8家,还有3家在筹建之中。
 
  上海航运保险协会认为,航保中心的成立是我国航运保险服务向专业化、高端化、集中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航运保险业的发展和创新具有深远的意义。以人保财险设立的航保中心为例,它是我国第一家专营航运保险业务的专业机构,由人保财险总部直接管理和授权,面向全国经营船舶保险、船舶建造保险、货物运输保险、保赔保险及集装箱保险等各类航运保险业务。与传统的业务经营模式相比,它由总部统一配置航运保险方面的专家团队,可以为航运企业提供“一对一”的专业化服务和“一站式”服务。
 
  2014年12月初,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来到上海走访了已经成立了航运保险中心的四家保险公司。记者发现,在航保中心里,人才与业务已经基本实现了集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运营中心总经理祖宙军对本报记者表示,航保中心前期要做到的就是整合资源,后期要去建立平台。从前期运作看,首先通过人才与业务的集聚建立一个支撑点。在这方面,其他多数航保中心也是如此。
 
  2014年成立航保中心的中国大地保险航保中心副总经理李百椿告诉本报记者,大地保险是2014年挂牌航保中心,同年9月开始运营,首先也是进行人才与业务的集聚。业务的集聚是较容易也是大家愿意的,因为将全国航运保险业务集中于上海,可以享受自贸区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但他也强调,对于人才集聚,还必须想方设法做到“能留得住、抓得住、引得进”才行。因为航运保险领域的专业人才的确十分欠缺,随着上海整个航运保险市场的集聚效果越来越明显,人才流动与欠缺也变得更加明显。
 
  第一家获批的外资公司航运保险中心——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水险部核保经理潘斌也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上海天时、地利都不错,目前公司也正在将水险的力量融合起来,预计2015年上半年会正式设立航保中心。
 
  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石井诚则十分看好上海航运保险市场的未来,他表示,航运中心建设符合上海的实际发展需求,东京海上希望将公司在全球货运保险市场的经验带到中国,希望将保险尽早纳入中国的货运通关系统,并能运用东京海上的全球完备的网络更广泛地参与到中国的航运保险市场及上海航运中心的建设之中。石井诚还希望中国能进一步开放保险市场,以让中国保险市场更加融入国际市场。
 
  上海航运保险协会认为,近年来,在国际航运业的带动下,我国航运保险业保持了稳定的增长趋势。以上海港为例,近几年其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都居世界前列,航运企业、货代企业、保险公司、商品及衍生业务的经销商等机构大量聚集到上海,这些都为我国发展航运保险业提供了优越的条件。目前,随着上海境内外险企的集聚,各大航保中心的成立,航运保险市场的硬件建设正日趋完善,未来要着重建设的是软实力,诸如专业经纪人才、法律体系、信息全球化、税收国际化等。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路晓伟则表示,“保险的春天来了”,但自身的创新如何办?中国航运保险产品创新的法律环境仍有待完善,总体看,我国的航运保险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航运保险产品的创新发展还有很大空间。
 
  航运保险创新紧跟
  多家成立航保中心的保险公司对记者表示,随着人、财、物的集聚,如果不能够创新紧跟形势的新产品与服务,上海想成为全球重要的航运保险中心仍是水中望月。
 
  上海航运保险协会统计调研部相关负责人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以前,在现有的保险条款中,承保双方有时会在最终文本上有些许表述的变动,但每变一次就要重新申报一次,不仅耗时耗力,流程复杂,等审批下来了,或许人家已经找了境外更为便捷的保险公司了。此外,随着技术的进步,各类形式的保险产品创新也要紧紧跟上,那种老保单甚至一个险种10年形式不变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只有不断创新航保产品与服务,上海的航运保险才能吸引国内外的航保业主在上海落签。
 
  这一点,上海也在不断求变与创新。
 
  上海航运保险协会负责人告诉记者,保监会2014年出台了三项支持上海自贸区发展的细则举措。
 
  一是允许上海航运保险协会试点开发航运保险协会条款,备案后会员公司可以自主使用。这是保险监管领域首次允许行业协会作为条款报备主体,是保险产品监管制度的重大革新,也是自贸试验区保险市场的又一项制度创新,有利于发挥行业组织优势,提升航运保险产品规范性和标准化,有效降低保险机构报备成本,进一步推动航运保险产品定价和条款市场化,便利航运保险业务开展。同时,也有利于借鉴和引进国外成熟航运市场保险产品,提升国内航运保险的国际化水平,进而推动上海形成国际性航运保险中心。
 
  二是取消在沪航运保险营运中心、再保险公司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分支机构的事前审批,由上海保监局实施备案管理。这是中国保险监管领域,首次允许航运保险运营中心设立分支机构。取消部分保险分支机构事前审批事项,有助于提升保险分支机构的准入效率。
 
  三是取消自贸试验区内保险支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事前审批,由上海保监局实施备案管理。这是中国保监会首次取消对保险支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事前审批,改为备案制管理,是高管人员监管制度的重要创新。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人保、大地等各大保险公司人士均对以上三条措施大为赞赏,因为不仅简化了程序,更提高了效率。
 
  政策支持航保集聚
  一个市场的集聚与成长,除了市场自身的发展推进,政策的支持在很大程度上会加快其进程,在上海航运保险市场方面也是如此。从近几年来的各项政策支持来看,为未来上海争夺全球重要航运保险市场起到了重要作用。具体来看:
 
  1。支持上海开展航运保险,培育航运保险营运机构和航运保险经纪人队伍,发展上海航运保险协会。
  一方面,区内航运企业可以将“洋山港”作为其拥有船舶的船籍港进行国际船舶登记,从事国际航运业务,这将极大增加船舶保险资源;另一方面,外贸进出口集装箱“沿海捎带”、“启运港退税”等一系列政策都将有利于航运保险业务的发展。随着自贸区新政陆续出台,对于航运保险业来说,将有助于将流失海外的保险业务留在国内。同时支持协会的发展,也有助于我国航运保险融入国际航运保险组织,建立航运保险交流平台,为航运保险提供更加优质的承保、理赔、担保服务。
 
  2。支持上海完善保险市场体系,推动航运保险定价中心、再保险中心和保险资金运用中心等的功能性保险机构建设。
  未来功能性保险机构的聚集,将为上海“两个中心”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一是以政策配套为导向,强化航运保险主体建设,大力发展航运保险业务,加强航保业务在沪的集聚效应。二是进一步发展航运保险经纪、代理和公估机构,构成完整的航运保险中介市场,借鉴学习伦敦航运保险中介市场经验,发挥航运保险经纪、代理、公估在航运保险市场的作用,分散航运风险,提高承接上海以外航运保险业务能力,提升航运保险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专业化服务水平。三是随着航保业务进一步集聚、协会功能的完善,航运保险主体、中介等功能性机构的发展壮大,在沪形成较为完整的保险市场体系,从而通过市场机制带动航运保险发展,加强航运保险信息化建设,推动保险业与自贸区有关金融、航运、海事等方面的数据共享,科学厘定航运保险价格,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航运保险定价机制。
 
  3。支持保险公司创新保险产品,不断拓展责任保险服务领域。
  上海自贸区的设立,给国内的保险公司带来了很多增量业务,未来自贸区内将会聚集大量贸易、物流、航运、仓储等中外资企业,自贸区内相关的码头责任保险、出口产品责任保险、物流责任保险、油污责任保险、无船承运人责任保险等保险需求将会有较大增长。作为一个大航运保险概念的范畴,对于航运保险业来说,海事责任等综合类保险也将是未来发展中的主要创新点之一,要紧抓这些增量业务为保险公司带来的新的契机;要推陈出新,加大力度创新发展与自贸区相关的产品服务,为自贸区建设提供全方位的风险保障。自贸区作为重点险种创新试验田,可以通过协会组织各大保险经营主体推动险种创新试点能够在自贸区率先开展,为我国航运保险产品的完善做出贡献。
 
  以协会促进我国航运保险国际化发展
  多年来,中国航运保险市场相对于欧美而言,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弟弟,从事航运保险的企业也明显感觉到,除了业务分散、政策制度不完善、税收与国际有差距、专业人才及法律等相关环境不足外,缺乏一个有全局性、引领性和服务性的行业协会也是一个重要因素。这一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运营中心总经理祖宙军深有感触,他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航运保险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国际化,目前世界上有国际海上保险联盟(IUMI)、美国海事保险协会(AIMU)、北欧海上保险中心联盟(CEFOR)三大主要航运保险协会,主要分布在欧洲及北美。中国一直缺乏一个有组织力的协会将中国的声音传出去,更谈不上去国际保险市场争取定价权,因此成立一个中国自己的专业性航运保险协会是许多保险公司人士经常探讨的话题,而协会的建立将有助于航运保险更好地参与到国际航运保险市场,并争取更多的话语权。
 
  作为当年的主要提议者之一,祖宙军告诉记者,协会成立之前事实上已经筹备了两年,当时具体由人保牵头,加上太保、平安,三家共同发起,在上海保监局和金融办的支持下,一步步进行前期的准备工作。随着航运保险保费收入的不断增长与集中,航运保险主要经营主体对成立协会的呼声愈加增强。经过近两年的紧张筹备,2013年,借着上海自贸区设立的东风,加上中国保监会也在第一时间给予了大力支持,上海航运保险协会应运而生。2013年12月26日上海航运保险协会正式成立。
 
  目前协会由人保财险担任会长单位,太保产险、平安产险及中再产险分任副会长单位,理事会单位13家,已吸收包括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及保险公估公司等31家会员单位。
 
  上海航运保险协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协会成立后,2014年在上海保监局、上海市交通委等政府机关的支持下,与上海航运交易所积极合作,已在协会条款开发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果。借助于2014年5月交通部将注册在上海市的无船承运人经营资格审批下放上海市,9月24日,协会开发的首款“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保证金责任保险条款(A、B)”已完成备案。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保证金责任保险条款的开发与报备实现了产品及监管模式的创新突破。
 
  对于未来,协会秘书长表示,将继续推动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这将是我国保险产品监管制度的重大创新,这项制度推出后,协会在航运保险产品方面就承担了两项职能:一是作为专业产品创新主体,要不断推动会员单位研究推出更多的航运保险协会条款,引领全国航运保险产品发展方向。二是作为产品管理主体,做好产品注册服务,在全面掌握全国航运保险产品发展情况的基础上,逐步推进产品的规范化和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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