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和船务涉嫌走私油品被查 船舶废油回收变成倒卖燃油
2015-4-28 13:51:42 来自:航运界   已有 人参与 发表评论

 

海关海警协力查处上海千和船务


《解放日报》日前报道,在海关总署统一指挥下,上海海关于4月15日联合上海海警总队筹备组出动警力270人,船艇5艘,成功开展“3.25”打击成品油走私专案上海战区查缉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25人、扣押涉案船舶4艘、查扣疑似油品260吨,涉案企业为上海千和船务有限公司。该报道称,经查,自2010年6月至今,上海千和船务在为国际船舶排污过程中,从国际船舶上过驳成品油,其后采用绕关方式将成品油走私入境,并在境内销售牟利,预估累计走私成品油5500余吨,案值5000余万元,涉嫌偷逃税款约1000万元。目前,上海海关已对该案立案侦查。
 
经查询上海市工商局企业信息,上海千和船务有限公司注册于2005年,注册资本100万元,主营国际、国内航行船舶物料、生活品(非食品)供应,船舶污染物接收,围油栏供应,船舶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运输代理,销售船舶配件等。
 
航运界网了解到,上海千和船务有限公司隶属于宁波千和集团,该集团业务领域涵盖环保、船务、置业、物业等。其中,船务是千和集团最早的业务部门(集团发迹于1997年成立的宁波北仑千和船务有限公司)。根据该集团网站介绍,集团下属的香港千和船务(集团)有限公司专业从事海上溢油应急、船舶废弃物(油污水、船舶垃圾)接收与处理及船舶清洗舱业务,并在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宁波、舟山、厦门、深圳等国内沿海城市建立了子公司。而上述涉案的上海千和船务则是这些子公司中的一个。
 
船舶废油回收行业
航运界网分析师王海表示,船舶与汽车不同,汽车在燃烧汽(柴)油后会排放废气,而船舶的主要动力燃料是重油。在船舶的运转过程中,会产生残油和污油水。当残油和污油水达到一定规模时,就需要排放。从保护海洋环境的角度出发,船舶不得随意排放残油和污油水。
 
“船舶废油回收行业由来已久”,王海补充道:“我国每个港口都会有若干专门从事船舶残油和污油水接收的公司,当船舶需要排放时,会与这些专业公司取得联系,进行残油和污油水的排放、接收工作。接收完毕后,接收者会向船舶提供一份《接收证明》,以证明船舶的残油和污油水已得到正确合法的处理。接收者收取废油和污油水后,经过各种专业技术手段加以处理,再使其得到重新利用,并赚取回收成本和重新利用后收入的差价。这是多年来船舶营运和管理中的惯例做法。”
 
国际上和我国对船舶废油的回收处理都有着相应监管。国际上主要依赖《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也就是业内俗称的“MARPOL公约”,我国海事局2005年发布《关于国内沿海航行船舶执行<73/78防污公约>附则V的1995年修正案的通知》(海船舶〔2005〕193号),要求各海事主管机关根据公约要求加强和完善对船舶废油接收的监管。同年,上海海事局就发布了《关于加强上海港船舶垃圾接收处置作业管理的通知》(沪海危防[2005]462号)。
 
2011年1月28日,天津海事局下发《关于船舶污染物排放接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天津海事机关对国际航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证明进行查验,如发现没有接收证明,将不得办理进出港手续。
 
具体来说,天津海事局要求,国际航行船舶停靠天津时每航次都要接收废油。此后的一段时间,我国各地海事机关普遍对船舶废油回收进行了较为严格的管理。船舶废油回收行业迎来了一阵蓬勃发展时期。
 
上海一家船务公司的调度员傅强对航运界网表示,近洋航行的船舶每航次一般只有3立方或者5立方的废油和污油水,船舶代理在对船公司在港口费用的报价单中一般都会将回收废油也列进去,费用通常在2000元人民币上下。“假如船舶经常挂靠某一港口,对废油回收公司已经很熟悉,也可以直接联系而不用通过船舶代理”,傅强表示:“但如果是走远洋线的大船,储存废油在10立方以上的,回收公司反而会向船舶支付一定的费用,相当于从船上‘买油’。”
 
从废油回收变成倒卖燃油
“其实大多废油回收公司利润很低,有的甚至赔钱的”,从事船舶保赔保险的董生称,这条产业链很长,上下游甚至包括了船员和船舶代理等,“见不得人的地方太多了,我们保赔行业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对废油回收业务不打听、不掺和。”
 
在上海从事航运服务业多年张良介绍到,废油接收公司从船上“买油”的情况不在少数。张良称,早先,国际航行船舶将废油驳给接收船,接收船收取现金;慢慢地,演变成让船舶“以油代钱”,即船舶再驳给接收船一部分燃油作为回收费用。再后来发展为直接向船舶购买燃油。废油接收船再将这批燃油以低价出售给国内航行船舶赚钱。“当然,这种变化有一个相当长的过程,而且没有船员的配合,无法完成”,张良说。
 
在我国,国际航行船舶可以使用“免税油”,接受海关监管。换句话说,给国际航行船舶加油属于“出口”,船舶废油接收公司的上述做法实际上已经构成了走私。
 
张良分析,上海千和船务“绕关”的做法实为从一地收购燃油后,转战另一地销售,就避开了当地的海关监管。
 
全国行动 专项打击
无独有偶。《海峡导报》不久前也报道新闻,厦门海关在“3.25”打击成品油走私专案厦门战区查缉行动中查获了一家废油回收公司。据了解,这家公司就是从靠泊厦门的从国际航行船舶上偷偷购买船舶油箱里的自用免税燃料油,上岸后转手倒卖,5年来走私燃料油26000立方米,案值超1亿元,涉案税额300万元。按照厦门这家公司查获的数额粗略计算,每立方米可获1100多元利润。而这些油品最终可能被加工成各种油品流入砖场,用于设备加温等。与此同时,漳州、深圳、汕头、大连、宁波等地海关和海警相继查获了一批走私成品油案件。
 
航运界网了解到,这是今年4月15日和17日,海关总署、中国海警局联合部署8个直属海关和7个省海警总队筹备组,连续开展的“3.25”、“45.07”打击成品油走私专项行动。目前,已经打掉2个走私犯罪团伙,初步统计查证涉案走私进口成品油合计44万吨,案值22亿元。
 
船舶涉油行业有待健康发展
航运界网分析师王海认为,变了味的船舶废油回收除了部分企业唯利是图非法经营外,企业铤而走险去走私的根源在于国内船舶涉油市场发展的不健康,“从加油到回收废油,国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尤其在内贸船方面,监管很不到位,致使很多内贸船舶添加的油品质量不达标,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王海表示。“为什么通过正常接收废油赚不到钱呢?”王海建议相关政府机构应该与企业一道,做足市场调研,理顺产业上下游,帮助企业解决实际生产困难,加强行业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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