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再爆铁矿石库存失踪 涉案金额约为1100万美元
2015-6-12 13:37:20 来自:新华网   已有 人参与 发表评论
  继青岛大宗商品融资丑闻之后,天津港铁矿石库存又被曝失踪。
  据路透社6月10日消息,天津港控股有限公司(600717.SH)旗下天津港第五港埠有限公司(下称第五港埠)表示,存放在私人仓库中的部分铁矿石被两家未公开的代理和贸易公司非法提单。
  在发现非法提单的举动之后,第五港埠采取了措施,阻止对方继续提单,并提醒仍有大宗商品货物存放在港口的客户,查验货品现状。
  路透社报道称,在一份落款日期为今年5月29日的备忘录中,第五港埠采告知客户,一家物流代理公司和一家贸易公司,在未经受权并未支付港口费的前提下,擅自进行了提单。该备忘录并没有明确指出当事方公司的具体名称和违法性质。
  目前,在中国以大宗商品作为抵押获取贷款是比较常见的做法,并不违法。但是,复制收据将同一资产向多个债权人进行重复抵押,则属于欺诈行为。
  “中国港口再次出现违规新例,将会提高外界对在中国进行货物仓储以及大宗商品融资风险的担忧。”一位交易员对路透社表示。
  在2014年6月初,《华尔街日报》报道青岛港发生大宗商品融资诈骗案件,案件的主角是以德正资源及其子公司德诚矿业为核心企业的“德正系”。
  德正系涉嫌利用同一批金属库存重复骗取融资贷款而遭到调查,多家银行被牵涉。
  德诚矿业涉案金额约45亿美元,其中大部分贷款来自中资银行。外资银行在青岛港骗贷案中的风险敞口达5亿美元。
  在青岛港融资诈骗案中遭遇损失的外资银行,以及部分贸易公司已经提起诉讼,索赔数亿美元。而在此事件之后,中国港口的监督管理问题也备受外界关注。
  上述备忘录对事件责任的说明称,此事件完全是由经纪人和相关下游贸易商、港口公司的违规操作造成,第五港埠并未参与任何未经授权的货物提单。因此,第五港埠不涉及任何违法行为。
  然而,货物代理商要想提走仓储的大宗商品,正常手续流程需获得由港口开出的证明,并缴纳管理费,出示经律师核实过的由运输公司和海关出具的备忘录文件。
  参与相关交易的交易员向路透社确认发现了涉事贸易公司的一名经理,但他拒绝了就此发表评论。相关交易员还指认了该货物代理公司的母公司。
  天津港发言人则表示,公司正在就此事展开调查,目前海关方面还没有针对此事做出回应。
  据路透社引援消息人士信息,此次被非法提单的货物属于浙江物资产业(集团)总公司旗下的浙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所有。
  该公司在收到定金之后为一家小型贸易公司进口了铁矿石,但余款还未结清,铁矿石就从仓库中“不翼而飞”。
  浙江物资产业集团公司已证实这批铁矿石为其进口货物,目前仍在调查货物踪迹。
  由于公司已垫付了全部货款,这也意味着,这家公司将承担此次非法提单带来的潜在损失。
  目前尚未有关于涉案货物的具体金额,通常用于运送铁矿石的船只载重约为17万吨,以目前市场价计算,约为1100万美元(约合6826万元人民币)。
  另一家国有贸易公司,天津市物资集团总公司已经通过电子邮件证实,目前其下属公司暂时不能动用存储在天津港私人仓库的铁矿石。第五港埠的的律师也证实了一些物资被冻结,但拒绝进一步作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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