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联盟系班轮公会新变种
2016-4-22 9:38:31 来自:香港商报   已有 人参与 发表评论
本质上,航运联盟是班轮公会在新形势下的变种,是班轮公司对抗政府监管的全新方式。

  

 

  全球集运行业目前看似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其实市场集中度相当高。前20大班轮公司控制着全球82.9%的市场份额,其中16家公司分属四大航运联盟,且这种态势愈发明显。加之部分公司经营出现困难,业界传出的整合传闻也越来越多。预计集装箱班轮公司的数量将逐渐减少,或许在不久的未来,世界上八成以上的市场份额将由前十大班轮公司瓜分。

 

  班轮工会垄断市场曾逆转

 

  班轮天然不是集装箱,但集装箱天然是班轮。在班轮运输公共承运的表象下,实为承运人垄断市场的班轮公会就是最好的例证。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第三世界国家深度参与国际贸易,班轮公会的垄断好日子开始出现逆转。先是1974年《班轮公会行动守则公约》限制了班轮公会的活动;2008年,欧盟又否定了班轮公会的垄断豁免权。班轮公会,这一自19世纪末就存在于国际航运市场上的经营形态逐渐消失。

 

  东方海外吁港豁免航运业

 

  2008年,全球经济疲软,船运市场萎靡不振。尤其是随着集装箱班轮运输的全球化和船舶大型化,承运人进入门槛高,在一定时间内固定航线、班次、挂靠港和运费水平。强调规模化经营的集装箱班轮运输商们发现,如不采取类似班轮公会的方式保护和协调彼此间的权益,恐怕大家都得死,俗称为:抱团取暖。

 

  于是,船东们通过多种联营模式(如船舶共享协议),避免重复挂靠港口,减少运输时间,增加运输班次,扩大服务范围,与其他船东进行业务互补,共享资源,形成经营者集中,俗称为:航运联盟。

 

  本质上,航运联盟是班轮公会在新形势下的变种,是班轮公司对抗政府监管的全新方式。近日有消息称东方海外财务总监董立新建议香港竞争法豁免航运业。因为航运联盟已成为航运业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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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联盟 班轮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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