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中国签署海员适任证书互认协议的国家地区已达24个
2016-6-21 9:00:02 来自:航海人   已有 人参与 发表评论

  来自交通运输部的消息显示,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局长许如清、约旦驻华特命全权大使叶海亚·卡拉莱6月17日分别代表中约双方,在北京签署了互相承认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协议(以下简称“互认协议”),这也是我国首个与阿拉伯国家签署的互认协议。

 

  互认协议签署后,两国海船船员持本国海事主管机关发放的适任证书可以到对方国家的船舶上工作。两国主管机关将根据《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以下称“STCW公约”)的相关要求,加强履约合作,开展海员适任教育、培训和评估的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技术交流,并将以此为契机,加强在海上交通安全、海上保安与防止船舶污染等海事领域的合作。

 

  据了解,约旦是STCW公约履约的“白名单”国家,也是地中海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录组织的重要成员国之一,与我国有着较密切的海运往来。

 

  中国目前已与24个国家(地区)签署了互认或单边承认海员适任证书协议,仍有多个国家提出与我国签署协议的意向。

 

  我国拥有注册海员60多万,是世界上海员最多的国家,年外派海员超过12万人次。互认海员适任证书协议签署后,中国外派海员到签署国国籍的船舶任职,不再需要通过第三国换发船员适任证书,将有利于提升中国外派海员的竞争力,扩大中国在国际海员劳务外派市场的占有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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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员适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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