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名海员维权受挫 法援48天讨薪百万
2016-6-22 10:58:54 来自:台州日报   已有 人参与 发表评论

  老板“跑路”求告无门,法援助力老将出马

 

  2015年9月初,浙江某海运有限公司两艘万吨轮的41名海员作业时收到公司通知,因银行贷款到期两船被抵押,即将无限期停航。大海茫茫,无处说理。当这些六神无主的海员几经周转从海上回到公司时,老板已经不见了,财物遭债主哄抢而光,账上资金所剩无几,公司即将面临倒闭。

 

  自2013年2月至2015年10月间,海运公司共拖欠多名职员、船员工资等总额达380余万元。海员大多不是本地人,有的船员将近一年没有拿到工资。他们在维权时四处碰壁,讨薪希望日渐渺茫。

 

  2015年10月2日,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民革市委工作站接到了其中一位海员张某的咨询电话,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启动了法律援助程序。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民革市委工作站副站长、浙江鼎鑫律师事务所主任郑春天接到指派后,随即与海员接触,安抚情绪。

 

  证据缺失举证困难,反复沟通达成共识

 

  搜集证据成为当务之急。海员们在就业时法律意识不强,没有任何一位海员留存劳动合同、工资条等重要证据,导致举证困难重重。了解情况后,郑律师凭借多年执业经验,前往海事部门收集船只的登记信息及海员备案信息。然而仍旧有不少海员因为上船时间紧张或异地登船而未做任何备案。船上的大厨、勤杂工等也因为没有海员资格证书无法提供任何证明。

 

  郑律师决定背水一战,从海运公司内部取证。通过船上管事,郑律师与海运公司高管和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关键岗位的职员取得了联系。一开始,这些高管戒备心很强。多次沟通后,郑律师得知公司高管也同样被欠薪,但顾虑海员领完工资以后自身权益难以保障而不愿配合。郑律师承诺全力协助岸上员工共同维权,打消了他们的后顾之忧。海运公司的人事部门提供了公司的工资发放、统计资料,随船证书、船上考勤、账册,船员个人的证书,工资表等重要证据。

 

  在郑律师的反复协调下,海员们不仅取得了备案的《船员劳务合同》,公司还承诺早日支付工资,并出具了盖有公司公章和船章的“欠条”。

 

  众说纷纭意见不一,晓之以理推动速处

 

  证据有了,对于诉讼方式海员们又有了不同意见。海员们听说通过劳动仲裁不用交诉讼费就能拿回工资,强烈要求通过劳动仲裁处理此案。但郑律师认为通过向海事法院起诉确认工资的优先受偿权,才是解决船员工资的最好办法。郑律师向船员们解释:一是海事法院虽然需要预交诉讼费,但结案时诉讼费即可退返;二是两艘船舶已经抵押给银行,银行已经起诉,两艘船舶不日即将被拍卖,提起诉讼刻不容缓,如等劳动仲裁后再向法院起诉太费时间,本案不宜适用;三是确认了船员工资具有法定的优先权后,卖船所得就必须先支付船员工资。

 

  2015年10月12日,郑律师取得了预先起诉的39名受援人的同意,将起诉材料递交至宁波海事法院台州法庭。立案之初,郑律师得知台州两家银行以船只抵押的方式,向海运公司提供了巨额资金,被抵押的船舶就包含了涉案的船只。案发时,两船因欠银行贷款,被银行申请扣押。郑律师主动介入,推动案件迅速处理。截至2015年11月20日,预先起诉的39名海员全部取得了胜诉的判决书或调解书。从接受委托到圆满解决,本案只用了短短的48天。

 

  39名海员或调解或胜诉后,仍有陈某、孙某两位海员因跟随远洋船远赴海外无法联系而未申请法律援助。郑律师发动团队律师和其他海员继续积极寻找、联系他们。最终,郑律师通过卫星电话与远在日本的孙某和陈某取得了联系,也协助两人申请了法律援助,现在两人的劳务纠纷一案业已胜诉结案。

 

  目前,涉案的船只已在宁波海事法院公告予以拍卖。法律援助律师正继续协助这41名船员将剩余的与该轮有关的全部工资债权共计233万元向宁波海事法院申请债权登记,两船预计拍卖所得超千万元,因为工资已确认第一顺序受偿拍卖款,41名船员不日将取回全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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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员 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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