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6-2 10:33:21 | 来自: | 中国水运报 | 已有 | 人参与 | 发表评论 |
6月1日,中国水运报记者采访到威海海事局的工作人员,据悉,5月16日,威海海事局接到船员外派公司提交的关于“红木”轮锚泊情况的报告,以及该船船员电话申请救助。威海海事局对此高度重视,采取了系列措施:指导船员外派公司与石岛码头进行联系,让船舶尽快靠港,并补充食物和淡水;与船员外派公司共同做好船员的心理疏导工作;加强船舶动态监控,叮嘱船员加强值守,确保船舶安全;指导船员外派公司及船员进行法律维权。
经多方协调,目前“红木”轮已安全靠港,船上食物和淡水得到了补充。船舶被青岛海事法院扣押。下一步,威海海事局将密切关注、积极协调,促进相关问题尽快解决。
据天津外派船员称,船上9名船员包括船长由山东公司外派,目前山东某公司主要负责这9名船员的伙食,而天津外派的6名船员仅靠公司借给每个人500元的伙食费在生活,船员精神压力颇大,急需休假上岸调整。
据悉,去年底船员曾经多次向船东申请休假,之前船东不知道货物有问题时,以船在锚地不能中途换人为由,告之船员等货送达后,公司安排休假。后来船舶停靠广西时,船东又以未向相关部门办理进关手续为由,拒绝船员休假申请。
记者从业内人士处获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停航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停航船舶可以减免配员,“红木”轮可以向海事局申请报停,达到最低值守要求后,剩下7名船员可以安排下船休假。
然而,船员们由于担心船东日后以擅离岗位为由拒绝支付工资,一直不敢提交停航申请,并希望由政府部门来推动船员合法休假。
据悉,天津某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已经帮先后供职于该船舶的15名船员,向天津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船上另外9名由威海公司外派船员也向青岛海事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青岛海事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院立案庭对申请扣押船舶的立案材料依法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于5月25日立案,案号(2017)鲁72财保305号,案由为诉前申请扣押船舶。目前‘RED WOOD’轮被扣押在威海石岛港(锚地)。
关于该事件,中国水运报将继续跟进报道。
来源:中国水运报微博作者:本报记者 杨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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