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40万被没收!请千万不要带过多现金上、下船,出入境!
2017-7-20 9:02:55 来自:网络   已有 人参与 发表评论
台媒消息:
 

航空警察局高雄分局安检队15日在一名陆籍汪姓船员背包内查获携带未申报之美金6万元、人民币10万元。

 

这是自6月28日《洗钱防制法》修正实施以来,高雄机场查获的第二件旅客携带超额货币案件,虽然该名旅客表示不清楚相关规定,但财政部关务署高雄关高雄机场分关仍依违反《洗钱防制法》,将超额货币没入,没入美金5万元及人民币8万元,约186万元新台币。

 

航警局16日再次呼吁,旅客若携带大量货币、黄金条块出(入)国境,一定要向海关申报,以免造成自身权益受损。

 

在此提醒,由于各个国家、地区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一样,海员、以及其他因需要出差等出入境的朋友,一定不要随身携带过多的现金。

 

各个国家/地区出入境最多可携带现金金额如下:

 

中国:20000元人民币

 

根据我国海关规定,出入境时可携带20000元人民币或5000美元以下的现金(可带等值外币)

 

中国台湾:60000元新台币

 

依据规定,携带现金新台币出入境以60000元为限。如果所携带的新台币超过该项限额,应在入境或出境前事先向“中央银行”申请核准,持凭查验放行。

 

不过,台湾对于携带外币入境则不予限制,但超过等值美金10000元现金的人员,应报明海关登记,未经申报将依法没入。此外,人民币的上限为20000元。(所以,上文所述事件中,中国台湾海关从美金6万元、人民币10万元罚没了美金5万元及人民币8万元。只剩下了1万美金和2万人民币。)

 

美国:10000美元

 

游客携带超过一万美元现金、旅行支票或者其它货币形式例如人民币等,都须向海关申报,并对现金的来源作出合理的解释,例如现金如果来自所出售房产,务必出示出卖房产的凭据等。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携带一万美元现金不申报,当事人最高可面临50万美元的罚款以及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加拿大:10000加元

 

携带1万等值加元以下的现金(包括人民币在内),无需申报;超过上述金额则需如实申报。

 

澳大利亚:10000澳元

 

据澳有关规定,凡携带1万(含1万整)以上澳元及等值外币现金入出澳国境,必须向澳海关申报,如携带本票、旅行支票、个人支票、汇票,还须按照海关工作人员或警察要求填写可转让证券表(BNI)申报,否则可能会被罚款或起诉。

 

泰国:不少于20000泰铢

 

需携带20000泰铢(即折合人民币4000元或等价的外币)以上,否则将会被泰国海关将拒绝其进入泰国国境。

 

在各国的规定中,也有一些比较特殊的规定,这时就需要市民出行前特别留意。比如泰国,凡是随身携带不足20000泰铢或等价的外币,将视其为无正常消费能力的人员、存在非法移民的倾向,泰国海关将拒绝其进入泰国国境。

 

即使入境时使用信用卡消费,也仍然要看你随身携带现金的数量。也就是说,国内市民赴泰国游玩最好还是随身携带足够现金,以防被抽查。

 

德国:10000欧元

 

根据德国海关规定,游客需携带不得超过10000欧元入境。

 

法国:7622欧元

 

根据法国海关规定,游客需携带不得超过7622欧元入境。

 

韩国:10000美元

根据韩国海关规定,游客需携带不得超过10000美金入境。

 

另外还需注意的是,在国外购物时也需要注意很多东西是不能随便带入境的,一经查出,将会被没收销毁。

 

进境申报范围

 

(一)动植物及其产品、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及其制品

 

(二)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物品

 

(三)非居民旅客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人民币2000元的物品

 

(四)超过1500毫升酒精饮料(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超过400支香烟,或超过100支雪茄,或超过500克烟丝

 

(五)超过20000元人民币现钞,或超过折合5000美元外币现钞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和其它限制进境的物品

 

(七)分离运输行李,货物、货样、广告品

 

禁止进境物品:

 

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2、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3、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激光唱盘、计算机储存介质及其它物品;

 

4、各种烈性毒药;

 

5、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6、新鲜水果、茄科蔬菜、活动物(犬、猫)除外、动物产品、动植物病原体和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动物尸体、土壤、转基因生物材料、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应检物;

 

7、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物、药品或其他物品;

 

限制进境物品

1、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2、烟、酒;

 

3、濒危的和珍贵的动、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4、国家货币;

 

5、海关限制进境的其它物品。

 

出境申报范围

 

(一)文物、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生物物种资源、金银等贵重金属;

 

(二)居民旅客携带需复带进境的单价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

 

(三)超过20000元人民币现钞,或超过折合5000美元外币现钞;

 

(四)货物、货样、广告品;

 

(五)其他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

 

禁止出境物品

 

a)列入禁止进境范围的所有物品;

 

b)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印刷品、胶卷、照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激光唱盘、计算机储存介质及其它物品;

 

c)珍贵文物及其它禁止出境的文物;

 

d)濒危的和珍贵的动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e)国家规定禁止出境的其它物品。

 

限制出境物品

 

a)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b)国家货币;

 

c)外币及其有价证券;

 

d)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e)贵重中药材;

 

f)一般文物;

 

g)海关限制出境的其它物品。

 

常见物品携带规定

 

1、人民币:旅客携带人民币进出境,限额为20,000元,超出的不准进出境。

 

2、外币:旅客携带外币进境,数量不受限制,但旅客携带现钞折合5,000美元以上外币的,进境须向海关申报;复带出境时,海关凭旅客本次入境时的申报单核对放行。

 

出境旅客携带外汇现钞折合5,000美元以上的,海关凭银行出具的"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放行。

 

3、金、银及其制品携带规定

 

出境旅客携带在我境内购买的金、银及其制品过50克的,海关凭中国人民银行印制的《特种发货票》放行。

 

4、中药材、中成药携带规定

 

旅客携带中药材、中成药出境前往港、澳地区的,总值限人民币150元;前往国外的,限人民币300元。

 

旅客携带用外汇购买、数量合理的自用中药材、中成药出境,海关验凭盖有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制发的"外汇购买专用章"的发货票放行。

 

麝香、虎骨、熊胆及其制品,以及超出规定限值的中药材、中成药不准携带出境。

 

5、文物携带规定

 

旅客携带文物进境,如需要复带出境,应在入境时向海关详细申报。

 

携带文物出境,海关凭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在文物上盖的鉴定标志"火漆印"及文物古籍外销统一发货票,或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文物出境许可证》查验放行。

 

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07年6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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