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7-2 15:09:55 | 来自: | 观察者网 | 已有 | 人参与 | 发表评论 |
据日本产经新闻网29日消息,日本政府近日号称在东海上发现了“新的中国开采船”,随后还以“担心中国单方面进行试验性开采”为由,向中方提出抗议。
对于这个毫无新意的借口,外交部早就表明:中方在中国管辖海域进行开发活动无可非议。
报道称,日本政府相关人士公开表示:确认在“中日中间线”中方一侧内发现了“勘探四号”半潜式钻井平台的身影,但未发现其“作业痕迹”;中方曾将勘探七号自升式钻井平台往这一海域派遣,不过此次勘探四号有别于过去中方常用的“浅海用配置”,而是可以在深海作业的半潜水型钻井船。
勘探四号 图自中石化
日媒因此展开了联想:“介于中方在‘中间线’附近设置了16座天然气油田探钻设施,这次勘探四号的使命很可能是为了单方面开发新的油田。”
对此,该国外相河野太郎于29日表示,日本对中国单方面开发的举动予以关切,希望中国方面不要“轻举妄动”,还称中方此举“无助于中日友好”。
在无争议的中国管辖海域进行东海油气开发活动,是中国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范围内的事情。日方在对此的评论,一口一个“中间线”,显得“振振有辞”;日本经济新闻网甚至还搬出2008年那份“共同开发油田协议”,指责中方的做法“违反合约”。
但这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首先,关于日本方面单方面声称的东海“中间线”,中方从未接受。外交部早在2013年就表明:中方在中国管辖海域进行开发活动无可非议。
中国从未承认“日中中间线”的合法性
其次,日方政府对中日就“东海问题”在2008年达成的3项共识理解有误。
中日双方当时赞成在不损害各自法律立场的情况下,在东海选择一个区块进行共同开发;此外,日本企业按照中国法律,可参加春晓油气田的合作开发。
需要指出的是,春晓油气田的合作开发和中日商定的共同开发是两回事。中国社会科学院海疆问题专家王晓鹏曾指出,中方过去两年进行海洋作业平台建设的油气田,既不涉及春晓油气田,更不涉及两国先前选择共同开发的龙井油气田。日本政府对中方所谓“违反协议”、“单方面开发”的指责根本是偷换概念,混淆视听。
春晓油田位置示意图
最后,一些日本学者近年来鼓吹所谓“虹吸效应”,称中方在“中间线”中方一侧开采,会“吸走”日方一侧的油气。这也是不科学的。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日本问题专家梁云祥副教授曾指出,东海大陆架是西高东低,油气作为流体,即使流动,也是从中国这边往日本那边流,不可能倒着流。
自2012年首座深水钻井平台在南海首钻成功后,中国油气勘探重心就转移到了海洋。过程中,我国在东海发现了5至6万亿立方米气当量的油气储量——可供日本用100年。
需要指出的一点是,如果按照日本主张的“中间线”来划分东海油田归属权的话,将有4块油气田落入日本囊中。昨天(28日),中国“科学”号海洋调查船在东海海域进行海洋科考时,就遭到过日本当局的警告和阻挠。
图自NHK新闻网
日方对“中间线”从无到有般的“炒作”,遭到过中方的多次警告。外交部发言人陆康曾指出:日方炒作东海油气问题,显然不利于中日就东海有关问题开展对话与合作。日方的作法是有意制造对立,对管控东海局势、推动两国关系改善不具有任何建设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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