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集团渐成天津市反腐焦点:一周内落马4名高层
2018-10-25 9:43:07 来自:澎湃新闻   已有 人参与 发表评论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港集团”)正逐渐成为天津市反腐的一个焦点。

 

据天津市静海区监委10月24日消息:天津港集团四公司党委书记张友明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监察调查。

 

1962年10月出生的张友明是河北青县人。从1983年进入天津港第一港埠公司维修站实习开始,到今年6月出任天津港集团四公司党委书记,张友明用了整整35年时间。期间,他还曾担任过天津港集团副总经济师等多个重要职位。

 

值得一提的是,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内,天津港集团已经有多名高层落马。

 

例如,10月18日,天津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天津港集团党委委员、副总裁赵明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赵明奎1982年从天津水运技工学校港口机械专业毕业之后就进入天津港工作,从最基层的机械队司机开始干起,到天津港集团党委委员、副总裁,赵明奎也用了35年。

 

几天之后,滨海新区监委在10月20日发布消息:天津港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滑桂林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监察调查。同日,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国际贸易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敬彬被查。

 

天津港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是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而天津港集团是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国际贸易服务有限公司官网显示,该公司与天津港东港物流有限公司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一体化运作模式,由天津港集团全资设立。

 

在上述几人落马之前,天津港集团已有多名高层先后落马。

 

中央纪委官网2017年9月11日报道,据天津市纪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天津市委批准,中共天津市纪委对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副巡视员张丽丽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张丽丽此前曾担任过南开区区长和天津港集团董事长,因对天津港2015年“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局级非领导职务。

 

经查,张丽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跑官要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晋升;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款,涉嫌受贿犯罪。

 

此外,“8.12”特大爆炸事故发生后,原任天津港集团总裁的郑庆跃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随后,已经退休的天津港集团原董事长于汝民又被调查。他先后将6任秘书安插在天津港和相关部门的关键岗位上。这一典型案例还被中纪委机关刊《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点名批评。

 

另外,“天津日报”微信公众号今年7月23日披露了天津港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史诚东,不作为不担当被问责的消息。

 

消息透露,2014年2月至2017年1月,史诚东在担任天津港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期间,规矩意识淡漠,违反组织纪律,违规越权决策,在未向天津港集团公司主管部门请示报告,未提交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情况下,挪用天津港集团公司专项资金擅自向其他公司提供巨额借款。

 

2018年1月,史诚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公开资料显示,天津港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股东为天津港集团,史诚东此前还曾担任过天津港集团计财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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