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硫令对租家有何影响?
2019-4-24 14:30:49 来自:Charterama P&I通函   已有 人参与 发表评论

  自2020年1月1日起,所有船舶均需遵守《防止船舶污染国际公约》(MARPOL)附录VI中的含硫量规定,并且所使用的燃油含硫量不能超过0.5%(目前允许的上限为3.5%),除非船上已安装了废气净化系统(所谓的洗涤器是指在将排放物排放到大气中之前先对其进行净化的系统)。目前排放控制区域0.1%的上限将不受此影响。

 

 

  首先,有必要指出的是,2020限硫令适用于悬挂已批准MARPOL公约附录VI缔约国国旗或挂靠缔约国港口或穿越缔约国水域的所有船舶。波罗的海国际海运理事会(BIMCO)估计,限硫令将适用于全球96%的船队,因此所有的租家(至少是期租租家)都将在不同程度上受到新规的影响(除非他们所租的船舶已安装了洗涤器)。

 

  期租租家为此受到的影响将比程租租家或者是租了装有洗涤器的船舶的期租租家都大。

 

  1、期租租家:

 

  在期租合同项下,租家负责加油。这就意味着租家要确保船上有足够的含硫量不超过0.5%的燃油使船舶能开到下一个加油港;或者是,如果所租船舶将在2020年1月1日后不久就交付给租家,下一加油港要有充足的、含硫量不超过0.5%的质量合格的燃油。如果由于港口内没有符合规定的燃油而耽误时间,该时间段极有可能被计算在租约内。

 

  大型燃油补给港一般不太可能出现燃油短缺情况,但一些比较冷门的港口可能会有油荒的情况发生。因此,租家应尽量取得他们燃油供应商的保证,保证所需的燃油数量充足,并且供应商还要符合MARPOL公约的规定。举个例子,燃油交付通知中要写明所加燃油的含硫量,所以燃油供应商必须要确保他们的分包商或实体供应商也遵守MARPOL公约的规定。

 

  新规的实施也给租家提供了一个机会去重新审核他们与燃油供应商之间所签订的合同。在就油品质量发生争议时,应特别注意通知燃油供应商的时效(通常为短短的7天或14天)、提出索赔的时效以及燃油供应商的责任时效。(通常,燃油供应商会尽量撇清他们的责任,或者想尽办法将其控制在极低的水平,从而不足以弥补租家的损失。)

 

  因为低硫燃油不能与高硫燃油混合使用,租家需要提前与船东协商好,在可接收符合规定的燃油油舱里分隔两种不同规格燃油的可行性(油舱可能需要先被清洗干净);或者是,如果船舶是在2020年1月1日后被期租,要确保租约中已包含专门的条款,约定船东要准备好油舱以接收租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燃油。

 

  通常,期租租约中会包含特定燃油的性能保证(关于速度和油耗)。因为对特定燃油的保证条款可能不再适用,因此,为考虑符合新规的燃油,租家必须保证船舶的描述性条款和性能保证条款已得到修正。另一方面,需要提醒租家注意的是,他们不应在“无担保”的前提下接受船舶的描述性条款和性能保证条款,因为这些措辞意味着船东实际上没有就船舶性能提供任何担保。

 

 

  新规中也要求,船上剩余的任何不符合规定的燃油必须在2020年3月1日前从船上移走。如果是属于租家的燃油,租家需在2020年3月1日前移走这些燃油(估计还需要清洗油舱)。不过,在清除燃油之前需要考虑如下问题:这些不符合新规的燃油将被卸到哪里?(并不是所有的港口都有卸油设施,有的港口干脆禁卸燃油)这些燃油将被作为“废物”处理吗?如果是的话,如何处置,费用是多少?......

 

  如果2020年3月1日以后船上仍载有不符合新规的燃油,船舶将面临被主管当局滞留或罚款的风险。如果在此期间船上的燃油归租家所有,那么相应的船期损失和罚款将由租家承担。

 

  租约中通常会规定,租家在还船时要给船上加载与接船时相同数量的燃油,并且船东将按照租约中规定的价格接收这些燃油。在2020年1月1日之后,高硫油可能会变得一文不值。因此,为避免产生争议,租约双方应提前就此达成协议,以双方都能接受的条件来解决高硫油和低硫油的价格问题。

 

  租家尚不清楚这种新规格的燃油对发动机的影响。在英国法下,如果提供了符合新规的燃油,但发动机仍然受损,租家仍需对损坏负责(受制于因果关系)。不过,合同双方可以在租约中约定一个单独的条款,例如,租家可以考虑在租约中加上一条,明确规定租家的义务和责任仅限于提供符合船东所要求规格的燃油。

 

  BIMCO制订了两个2020含硫量条款(这两个条款可在BIMCO的网站上查到):

 

  期租租约中的BIMCO2020船舶燃油含硫量条款替代了BIMCO2005燃油含硫量条款。该条款很短,规定租家应提供燃油,使船舶在任何时候都符合可适用的含硫量的要求,且所提供的燃油需符合租约中所要求的规格和等级。租家还要保证燃油供应商、加油操作人员和燃油检验员均遵守含硫量要求。条款中还包含了一项赔偿制度,规定租家应赔偿、保护、防止和避免船东遭受由于租家未遵循该条款所导致的任何损失、损坏、责任、延误、偏差、罚款、成本、费用、诉讼、仲裁等,并且规定船舶自始至终应处于期租状态。因此,该条款非常宽泛且很好地保护了船东利益。当然,如果租约双方愿意的话,可以协商修改此条款内容。

 

  期租租约中的BIMCO2020燃油过渡条款涉及的是从含硫量3.5%转换为含硫量0.5%的燃油这一单一事件。BIMCO要求租家应支付从船上卸下的以及处理船上所遗留的不合规燃油的费用,而船东应确保船舶适合接收符合规定的燃油。

 

  虽然这两个条款很有用,但我们认为,它们并没有涵盖上述新规中的所有方面,并且也没有涉及所加燃油的规格、等级、品质和匹配性(租约中通常是以附加条款进行约定)。因此,合同方需要认真审核租约条款以确保符合各方要求。

 

  不遵守新规的后果将因管辖权的不同而各不相同,各港口国有权自行决定罚款的金额、是否给予豁免以及是否要对船舶进行滞留。不过,租家需要特别注意,如果他们被发现违反了新规,所有的船期损失将被计入租船时间中,并且船东很有可能会就罚款或其他损失向租家提出索赔。

 

  2、程租租约:

 

  限硫新规对程租租家的影响很有限,但有些船东可能会试图在租约中加上特约条款以允许船舶在航行途中偏航到方便的加油港进行加油,或在船舶由于违反新规导致被滞留时尽量限制他们的责任。租家也应考虑在租约中增加一项条款,约定在船舶被滞留或产生船期损失时,装卸时间和滞期费不应计算在内。同样,如果程租的船舶已安装了洗涤器,程租租家也应考虑在租约中增加一项特约条款,约定一旦洗涤器系统发生故障,船东需对此负责,且装卸时间/滞期费不应被计算在内。

 

  3、安装了洗涤器的船舶的期租租约:

 

  原则上,如果船舶设备发生故障,根据大多数标准期租租约的条款规定,船东应为由此造成的船期损失负责。不过,合同方应仔细审核附加条款以确保附加条款的内容没有与这一原则相违背。船舶所使用的洗涤器或设备可能会产生废物,其在期租过程中必须被清理掉。我们认为,由这些废物衍生出的费用和风险应属于船舶维护的一部分,因此租家应确保由船东来承担这些费用和风险。为避免产生争议,最好就此在租约中加入一个特约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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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硫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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