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8-12 13:50:27 | 来自: | 航运在线 | 已有 | 人参与 | 发表评论 |
太平洋论坛渔业局(FFA)已就船员就业条件制定了新的商定条款和条件,以支持加强对太平洋渔业海员的保护。
新条款主要基于国际劳工组织第一部渔业部门工作综合公约(188号公约)。“统一渔船进入的最低条款和条件”适用于获准在FFA会员专属经济区捕鱼的外国渔船。FFA会员也可以将其应用于国内船队之中。跨国公司的法律适用将通过国家立法、条例和/或许可条件进行。
关键段落明确强调了尊重和保护国际人权标准的要求,新的标准将于2020年纳入国家立法。
根据“船员就业条件”,指出:
经营者应当遵守公认的国际人权标准,遵守和尊重船员的任何形式的基本人权。
经营人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确保船员不受侵犯或遭受酷刑,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并应公平和有尊严地对待所有船员。
船员协议还明确强调,船员有权在受到虐待和凌辱的情况下终止合同。
FFA旨在加强国家能力和区域团结,以便其17个成员国现在和将来能够管理、控制和发展其金枪鱼渔业。FFA总部设在所罗门群岛的霍尼亚拉,FFA的17个太平洋岛屿成员分别是澳大利亚,库克群岛,密克罗尼西亚联邦,斐济,基里巴斯,马绍尔群岛,瑙鲁,新西兰,纽埃,帕劳,巴布亚新几内亚,萨摩亚,所罗门群岛,托克劳,汤加,图瓦卢和瓦努阿图。
自1979年以来,FFA促进了区域间的合作,使所有太平洋国家都能从金枪鱼的可持续利用中受益, 每年金枪鱼创造的价值超过30亿美元,对太平洋地区许多人的生计至关重要。
总部位于英国的慈善机构海上人权组织评论说:“在政府机构,国际劳工组织,工会代表和民间社会团体在该地区进行了共同努力之后,提交了四个案例研究,强调了对太平洋渔民及其家属的侵犯人权行为。我们很高兴看到FFA将采取的下一步措施。然而,真正的考验将是有效实施“协调最低条款和条件”,并透明地颁布有效补救措施,以处理对船员的所有侵犯人权行为。”
在其中一个案例研究中,海上人权与斐济的非政府组织太平洋对话组织合作,揭示了因斐济渔船上的人权和劳工权利受到侵犯而遭受痛苦和死亡的海员家属的后果。
在2019年3月于瑞士举行的首次起草会议之后,人权组织在今年早些时候发表了《日内瓦海上人权宣言》的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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