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准入机制“破冰” 中国石油产业迈入新征程
2020-7-7 14:05:01 来自:金联创能源   已有 人参与 发表评论

  为了切实有效地降低中国境内的原油产业链准入机制,2020年7月3日商务部正式废止了《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4号,经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修订),并自公布日开始施行。

  此举对于中国原油市场的意义重大,是一柄彻底打破国内原油产业垄断的“重锤”,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董秀成对此表示:这意味着现行行政性法规和国务院的新的政策不相匹配,因此需要进行调整。

  中国的石油产业链在经历了两次大型改革后,形成了以“三桶油”为主,地方炼厂为辅助的基本格局。但在产油上游——原油环节完全由“三桶油”掌握,地炼长期处于“食不果腹”的局面,原料油经常以采购燃料油为主,不仅常年开工率低下,且产品的附加值也不高,此外外资企业更是无法涉足国内的石油产业链。

  2001年12月11日中国叩开世贸组织大门,成为WTO第143个成员,根据入世协议,中国在入世三年内放开成品油零售市场,入世五年内放开成品油批发市场。这就标志着除了“三桶油”之外的民营企业及外资企业,均有机会参与到中国成品油上下游市场的经营与竞争当中。

  入世后首先获益的地方炼厂,“三桶油”向其抛出了橄榄枝,已参股、收并、挂靠等方式,吸收了部分民营加油站。此后,壳牌、美孚、BP和道达尔等外资企业,也成为了首批入驻中国零售市场的外资企业,但在当时只能以与国内大型油气合资的形式,建设与经营加油站。

  随着成品油批零环节的放开,其产品上游——原油市场的放开也迫在眉睫,因为国内“三桶油”的油源远远无法满足国内的炼能需要,中国需要获取多样且丰富原油的渠道,尤其是地炼。为了争夺地炼市场,当时的“三桶油”开始争相收购或控股地方炼厂,使得部分地炼获得了一定的原油配置渠道。

  一直到了2015年年底,中国打通了地方炼厂进口原油的渠道,地炼以“瘦身节能”的方式,换取进口原油的配额。随着油源通道的打开,地炼的开工率也由往年的40%不到,到了2020年的70%以上,中国地炼的原料困局终于被打破,成为除了主营炼厂以外的有力资源补充者。

  但对于外资企业来讲,中国的原油环节一直处于严格的管控状态,很难有所涉足,这显然与国家的发展有所相悖,因此放开原油批零环节只是时间和机遇的问题。而这次废止了《原油市场管理办法》,恰恰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与契机。

  原《办法》主要是面向在国内从事原油销售和仓储活动的企业,与原油勘探开采企业无关。申请原油销售、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决定是否给予原油销售、仓储许可。

  为了给废止《原油市场管理办法》提前铺路,2019年12月3日,中国商务部印发《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与原《办法》相比,各级商务(经信、能源)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原油销售、仓储经营资格申请,市场主体从事石油的批发和仓储经营活动,只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达到相关标准,取得相关资质或通过相关验收,即可依法依规展开经营,无需再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

  这就意味着原油市场的准入门槛正在降低、审批环节也在缩减与下放,并且为完全放开中国原油市场打下了基础。随着中国在世界的地位越来越高、经济发展越来越良性、国内原油产能规模越来越大,对于原油也呈现出更为丰富的需求。

  2020年以来,受到全球新冠疫情及减产协议动摇的双重影响,国际油价屡破新低,正是储备进口原油的最佳时机。此外,在启动了成品油“地板价”保护机制后,国内的成品油市场也处于稳定的低价阶段,有利于推行改革政策。因此,在此时废止《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符合中国的国情与全球大环境的需要。

  随着原《办法》的废止,中国原油环节的贸易与政策壁垒被彻底打破,同时也将引入更多的市场竞争者,“三桶油”也将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格局。随着外资企业逐步渗透到中国原油市场,对于中国主营与地炼来说,不仅要面对来自国内的竞争,如何“攘外”也成了重中之重。

  除了原油环节,由此辐射下来的整个中国石油产业链也将因此迎来更多的挑战和竞争,采取多样化的合作形式,形成特色化的产品和服务,促使中国的石油产业具备强大的抗风险能力,促进能源行业的良性发展将是改革的终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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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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