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例航运公司岸基管理人员上船兼职案
2020-10-16 8:42:47 来自:宁波海事局   已有 人参与 发表评论

  8月6日,“若潮号”(MV Wakashio)货轮在印度洋毛里求斯东南端的珊瑚礁上搁浅,引发了大规模的漏油事故。这艘日本船载有200吨柴油和3900吨燃料油,估计有1000吨在船体破裂时漏入海中。大量燃油向海面不断扩散,严重威胁海洋生物和当地的珊瑚保护区,对这个人口130万、严重依赖旅游业的岛国造成冲击。

  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是航运公司尤其是油船公司日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由适任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航运公司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最高管理层、海务主管、机务主管等。

  下面小编将通过一个案例带大家了解有关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人员任职和兼职要求方面的知识。

  经过2020年8月,宁波海事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航运公司开展日常走访检查中,发现辖区一家油船公司机务管理人员在合同存续期间,于公司所属一艘油船上兼任实习轮机长职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执法人员立即展开相关调查,通过调阅当事人员劳动合同、船员任解职记录信息,并通过调查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全面查清违章始末后,证实该机务管理人员长期在船上任职,没有专职履行机务主管的职责。

  结果

  该公司存在安排公司机务管理员在船上兼职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并对该公司处以12000元的罚款。

  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二款: 航运公司的主要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人员不得在船上兼职或者跨航运公司兼职。机务管理员在航运公司中主要负责执行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兼职将无法正常履职,无法全面对公司所属船舶安全与防污染工作进行监控,也就无法保障公司船舶安全,容易导致船舶污染水域环境。

  海务、机务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一)水路运输经营者配备的海务、机务管理人员从业资历应与其管理船舶的经营区域(沿海运输或内河运输)、业务种类以及船舶吨位、主机功率相适应。根据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标准,水路运输经营者管理的船舶要求机驾合一的,其相应配备的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可由具有机驾合一从业资历的人员同时担任;管理的船舶全部不需要配备轮机人员的,不要求其配备机务管理人员。

  (二)从业资历符合规定的海务、机务管理人员与水路运输经营者签订一年以上全日制劳动合同或劳务用工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未在任何船舶上或者其他企业从事兼职的,方可认定配备的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符合要求。

  (三)水路运输经营者将全部经营船舶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和海务、机务管理业务委托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负责的,不要求其配备海务、机务管理人员。

  Tip: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的从业资历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是指:

  其按照船员任职资格实际在船上的任职经历。考虑到不同类型船舶在船舶操纵、货物操作等方面的区别以及不同船舶对船员特殊培训的要求,管理普通货船、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客船、滚装客船、高速船(全垫升气垫船、水面效应船、水翼船、单体船、多体船)、使用气体或低闪点燃料船的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类型船舶的从业资历,某一类型船舶的从业资历不得作为另一类型船舶的从业资历。

  安 全 管 理 建 议:航运公司在配备海务、机务人员时,应主动查验人员资历是否上述规定,且保留查验证据。

关键字:
航运公司 岸基管理人员 
共有
人表态






高兴 难过 愤怒 搞笑 无聊 无语
 
我要评论:
网名:
邮箱: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航运在线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网友评论
共有
人参与
 

航运工具

更多
关注航运在线微博:  
回到顶部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