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事法院帮助外籍船员踏上回国路
2020-11-9 8:52:21 来自:中国长安网   已有 人参与 发表评论

  几个月前,一艘货轮历时数月,从南半球驶入渤海。货轮停靠在曹妃甸港外,船上的21名船员面临着诸多棘手难题——船舶补给严重不足,辛苦半年颗粒无收,回家之路也因一起合同纠纷变得遥遥无期……直到几位法官的出现,这些难题被逐一化解。

  今年5月,天津海事法院受理了一起德国某银行船舶营运借款合同纠纷,原告银行申请在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港诉前扣押利比亚籍货轮。

  根据船舶的航行轨迹,法官发现,该艘船舶航行时间较长,途经地点不乏疫情严重国家且船上共有船员21人,均为外籍船员。时值疫情防控期间,船舶的正常交接无法完成。

  因此,天津海事法院主动与河北省曹妃甸海事局、海关、疫情防控指挥中心沟通,做好充分准备,对船员进行防疫检测,所幸21名船员均未被感染。法官在克服了无法登轮、文书签收不便等困难后,依法扣押了船舶。

  船舶被扣押后,船东拒不提供担保,并表示放弃船舶,原告也申请对船舶进行司法拍卖。同时,另一问题接踵而至,船上船员缺乏给养,生活困难;船舶缺乏燃油,无法正常运转;船员数月未发工资,后续遣散费更是杳无音讯,不少船员出现了紧张、焦虑情绪。

  面对棘手的问题,天津海事法院坚决维护我国国际司法权威、秉持国际人道主义精神,与海关、检疫等部门积极协调,多次为船员供应伙食、淡水与燃料等,保障船员的日常生活,维护船舶和港口安全。在此期间,一名船员突发眼部疾病,法院协调相关部门,帮助患病船员得到妥善治疗。在法院的努力下,船员们的紧张情绪逐渐得到疏解。

  另一方面,法官始终为维护船员的合法权益而奔走。为解决船员的工资问题,天津海事法院开展在线诉前调解工作。

  原告方因担心利益再次受损,对于垫付船员工资一事一直持保留态度。法官向原告方进行了详细的法律解读,说明司法拍卖款项的支付流程、优先支付顺序等问题,最终打消原告方的顾虑。考虑到船员离境后,再支付遣散费用流程繁琐,原告方最终决定垫付了拖欠的工资与遣返费,切实保障外籍船员的合法权益。

  在外漂泊大半年时间,船员们思乡心切,法院干警对此表示充分理解,多次与相关国家大使馆进行交涉。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法官积极联系天津和唐山两地的疫情防控办、出入境边防检查、海关等部门,协调各环节,终于在近日帮助外籍船员打通回国之路。

  外籍船员接受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天津海事法院出动多名干警,协助船员办理回国手续。因河北省离境航班较少,法官又回津协调航班事宜。

  外籍船员下船后,在做好疫情防护的前提下,天津海事法院组织中国籍换班船员在曹妃甸港顺利接管涉案船舶,并配备相应补给和物料,为下一步拍卖船舶打下坚实基础。据悉,这是疫情发生以来,我国境内首次司法遣返外籍船员,得到了船员和其所在国使领馆的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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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船员 天津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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