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逃税款逾2亿元 19人团伙走私白糖案在沪宣判
2021-3-22 8:46:31 来自:中新网   已有 人参与 发表评论

  偷逃税款逾2亿元(人民币,下同),19人团伙走私白糖案在沪宣判。

  当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公开宣判被告人郑某国、周某勤、王某福等18人走私普通货物、被告人张甲走私普通货物、开设赌场案,一审判处18名被告人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被告人张甲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

  1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3100万元至30万元不等,对4名犯罪团伙核心人员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四年至三年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1月起,被告人郑某国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被告人李某云等人实施绕关走私白糖入境的犯罪行为。2019年3月,被告人郑某国、周某勤、王某福三人经共谋后,共同出资,招揽人员,吸纳资金,购买或租赁多所船只,通过被告人孔某林招揽船上人员、调度、管理船只,向境外采购白糖非法接驳、偷运入境,并指使李某云、郑某朗、王某胜、董某钱、黄某南、周某克、诸某锋等人在码头装卸走私入境的白糖予以销售。

  期间,该走私团伙通过被告人蒋某东、王某平联系上家向境外采购部分白糖;通过张乙联系部分卸货码头,张乙还指使周某明帮助联系或到码头工作;被告人王某富出资购船、被告人周某贵与王某福合谋并出资40万元,参与该团伙部分走私,周某贵还到码头参与走私白糖装卸望风等工作;被告人张甲受“郑某贵”(在逃)指使参与走私货款收支、传递信息等工作;被告人赖某受周某勤指使帮助记录部分账目、传递相关信息、发放工人报酬。2019年5月,被告人郑某国还通过被告人张乙、周某明帮助鲍某红等人走私团伙(另案处理)联系卸货码头。

  经海关计核,被告人郑某国、周某勤、王某福等团伙核心成员参与偷逃应缴税额均逾2亿元,其余16名被告人参与偷逃应缴税额分别为500余万元至1.8亿余元不等。

  法院方面表示,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各被告人在郑某国、周某勤、王某福的组织策划下,分工明确。调集货源、资金、船只、码头、分销渠道等多方资源,形成了购、运、销较为严密的绕关走私犯罪体系和较为固定的走私犯罪团伙,在短短三个月时间内走私次数多达40余次,严重违反了海关监管秩序,导致国家税款巨额损失,社会危害性极大。

  另查明,被告人张甲原在王某(已判决)处工作,担任司机并帮助处理日常事务。2018年俄罗斯世界杯足球赛期间,张甲明知王某实施开设赌场行为,仍帮助王某记录参赌人员输赢情况,并提醒王某结账,涉案赌资逾600余万元。

  上海三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国等19人共同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采取绕关入境方式从境外非法接驳、运输白糖入境,偷逃应缴税额均属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依法应予惩处。

  被告人张甲明知他人开设赌场仍帮助记账等,其行为又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在本案走私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郑某国、周某勤、王某福、孔某林系主犯,其余15名被告人均系从犯,故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具体地位、作用、参与时间和次数以及自首、坦白、立功、退缴违法所得、预缴罚金等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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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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