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船员左手骨折,老板为啥迟迟不肯赔钱?
2021-10-20 14:06:25 来自:半岛晨报   已有 人参与 发表评论

  日前,大连海事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接待了一名左手骨折的船员,几经波折后,在调解员的帮助下船员刘某最终拿到了拖欠许久的赔偿金。这是大连市人民调解中心与大连海事法院对接开展非诉调解工作以来的温暖片段之一。

  船员刘某在船老板王某的船上工作,工作期间受伤导致左手中指骨折。双方多次私下协商未果,10月15日刘某来到大连海事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寻求帮助。

  调解员首先询问了刘某的伤情及其诉求。刘某要求船老板王某赔偿自己工资、医药费及误工费共计5万元赔偿金,并且要马上到账。调解员第一时间与船老板王某取得联系,了解事情的详细情况。

  王某承认刘某是在自己船上工作时导致左手中指骨折的,也愿意赔偿他。刘某因受伤下船只能找临时工顶替,自己需要付双倍工资。加上刘某的赔偿金,自己一时资金压力很大。并且自己已给船员购买过保险,刘某的赔偿金也必须要等保险报销才能给到他。

  调解员认为双方的争议点在于赔偿金额以及到付时间,于是耐心地向刘某解释,其提供的医院治疗收据共计1500元左右,加上三个月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并不能达到5万元。调解员又建议各退一步,赔偿2万元金额,双方都能接受,伤者也可以快些拿到钱回家休养。

  双方最终同意这个金额。船老板王某坚持等保险报销,调解员建议其先行垫付赔偿款。王某担心垫付需刘某本人签字,刘某回老家自己到时候拿不到保险赔偿金。于是调解员联系了保险业务员,承诺先行给双方签字,王某这才放心。双方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矛盾就此解决。

  王某当场将2万元赔偿金给付给刘某。刘某随后为调解员苏桂清送来了一面锦旗,表达了对海事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及调解员工作的认同和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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