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公司落户最高奖励800万!青岛发布15条政策促航运发展
2022-4-12 13:35:01 来自:齐鲁晚报   已有 人参与 发表评论

  日前,青岛出台15条政策促进航运发展,规定新引进或在青岛市新设立的独立法人船公司,最高可获得800万元落户奖励。

  近日,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研究制定印发了《青岛市促进航运产业高质量发展15条政策有关措施实施细则(试行)》。

  其中,政策实施期内青岛市新引进或在青岛市新设立的独立法人船公司,最高可获得800万元落户奖励。

  国际船舶管理、国际船舶检验和船舶交易服务机构,每年最高可获得200万元发展奖励;青岛市船公司新增海运航线最高可获得300万元/航线奖励。

  实施细则已在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公示,网址:http://qdjt.qingdao.gov.cn/n28356058/n32562284/n32562304/220322171947536611.html,请广大港航企业及时关注。

  今年以来,青岛市交通运输局不断优化水路运输市场主体发展环境,将疫情防控和便捷服务企业相结合,通过多种方式调研了解企业需求,加强政策引导,以政策宣讲、简化材料、现场审核等方式积极指导帮助企业办理水路运输及辅助业务的许可及备案,一季度新增水路运输市场主体200余家。

  下一步,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将通过创新政策供给,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吸引航运企业、船舶交易等更多的高端航运要素集聚,全面提升青岛市现代航运服务业水平,加快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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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 航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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