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殷玉香 贺洋 中国水运报 本报讯 8月18日,记者从山东省交通厅港航局了解到,该局在多年进行的京杭运河山东段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上,目前采取六大举措并加以强化,该段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明显。 建立健全内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受理船舶污染举报并及时处理。将防治污染纳入考评港航、海事执法重要内容和主要量化指标。举办以贯彻防污染为主要内容的船员培训班,提高船员防污染意识。
加大源头预防污染检查力度。加强对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口申报管理,加强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船舶清舱作业活动的单位备案管理。强化资质审查,对新建、改建的码头和水上设施,及早落实污染物接收和处理设施及防污染设备器材的要求。加强船舶检验管理,船舶建造过程中防污染结构及设备的设计未经审核同意的,停止生产。
积极推进内河个体运输船舶公司化管理改革。引导内河个体运输船舶走公司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道路,促进内河运输结构优化升级。
加强船舶码头防污染法治工作。实施出台修造船厂管理办法、码头防污设备配备标准以及船员培训防污内容的强制规定,船舶污染物接受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等。建立船舶污染防治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制定污染事故应急和应急演练制度。
组织开展内河港口资源整合和整顿。本着发展主要港口、改造重要港口、淘汰一般港口的原则,将组织进行现有港口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对污染严重的进行搬迁改造或关闭,统一建设大型现代化港口,建设专业码头及作业区,并按照治污要求建设防污设施。
加强船舶污染物回收工作。发挥船舶垃圾站的功能作用,逐步完善船舶垃圾接收、处理、运营系统和船舶油污水、压载水、生活污水和固体废弃物跟踪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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