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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船事件追踪

  沙钢船务全球范围内三次扣船

  沙钢船务与大新华轮船的恩怨由来已久。 

  双方的生意往来始于2008年8月6日,沙钢船务与大新轮船签署了“Dong-A Astrea(东阿)”轮的期租合约,合同租期最短为82个月,最长为86个月。 

  2008年8月,正值市场高涨时,沙钢船务方面称,为使其下属公司大新华轮船能够与沙钢船务签订租船合同,海航集团出具了无条件担保。 

  沙钢船务出租的是一条好望角巨轮,该轮最终于2010年4月20日交船于大新华轮船。在船舶交付后不久,航运市场就陷入低迷,运价、租金持续下滑。大新华轮船在准时支付前10期(每15天一期)租金后,从2010年10月开始延迟支付并最终停付租金。 

  蜜月期只有短暂的五个月,双方裂痕逐渐加深。沙钢船务方面称,2010年12月,由于大新华轮船仍拖延支付租金,沙钢船务不得不要求海航集团履行担保义务,但大新华轮船迫于经营环境恶化,向沙钢船务提出新的支付方案,遭到沙钢方面拒绝。 

  在与海航集团沟通无果后,沙钢船务开始申请国际海事仲裁。在2011年2月17日,沙钢船务拿到了针对大新华和海航集团的第一个伦敦海事仲裁委员会裁决令,金额约为 515万美元。但追讨无果,不久后,沙钢船务再次递交仲裁申请,并在2011年4月3日拿到第二个仲裁令,判定大新华轮船向沙钢船务支付约231万美元。 

  第一、二次仲裁令判定大新华轮船总计需要向沙钢船务支付约746万美元,但大新华轮船仍然拒绝支付欠款。沙钢船务董事张洁指,沙钢船务根据国际海事法律,开始了第一次扣船——2011年3月在印度扣押海航集团子公司的一艘海峡型船舶“Bulk Peace”。 

  在扣押船舶大约3周后,大新华轮船和海航集团支付了第一个和第二个仲裁裁决令的欠付租金,并承诺在未来的合同执行过程中及时付款,沙钢船务释放了该船。 

  在“Bulk Peace”轮被释放后,大新华轮船和海航集团在后来约四个月的时间内未能履约,沙钢船务继续在全球范围内寻求机会扣押海航集团、大新华的资产。2011年7月19日,沙钢船务在南非扣押海航集团下属大新华油轮公司的一艘超级油轮“GC Guangzhou号”。 

  因大新华轮船和海航集团继续欠付租金,沙钢船务陆续从伦敦高院赢得第三个、第四个和第五个裁决令,金额分别约394万美元、315万美元和394万美元。张洁称尽管沙钢船务多次要求大新华和海航集团履约,但大新华和海航集团不予回应。 

  今年8月,沙钢船务向韩国济州地方法院提出针对“海娜号”的扣押申请。与前两次扣押的十几万吨散货船和油轮不同,第三次“海娜号”扣船让1600余名乘客受到直接影响,也将双方多年债务纠纷推向了风口浪尖。

  沙钢船务与江苏沙钢关系梳理

  在9月15日沙钢船务对外发布的《关于“海娜号”邮轮在韩被扣事件的情况说明》中,沙钢船务声称其与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并无关系。 

  《说明》中称,沙钢船务是一家于2004年在香港注册的航运公司,当时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沙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拥有沙钢船务51%的股权,后于2008年、2012年两次股权重组后,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其子公司)已不再拥有沙钢船务的股权。 

  但据香港特区政府公司注册查册处资料,沙钢船务与江苏沙钢集团并非毫无关联。 

  沙钢船务有限公司2013年2月18日最新周年申报表显示,沙钢船务成立于2004年2月18日,公司类别为私人公司,股东为沙钢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全部股份。近年来沙钢船务董事变更过多次,最近的一次更改是在今年6月,张洁代替徐亮前为现董事。 

  沙钢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为注册资金10亿港元的私人公司,其董事尉国已于2013年3月12日辞职。其最新的股权为永华投资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其100%的股份,永华投资有限公司注册于英属维京群岛,法人代表为朱建红。 

  重组前的沙钢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为沙钢集团附属公司,主要整合和拓展江苏沙钢集团的海外贸易、航运及金融业务,旗下包括沙钢船务、沙钢资源和沙钢贸易。在永华投资之前,沙钢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和得百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沙钢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68%和32%的股权。沙钢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为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述沙钢船务董事徐亮前此前曾为沙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沙钢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尉国曾担任沙钢集团财务部部长,董事沈彬则是沙钢集团董事局常务执行董事、第一副总裁兼总会计师。沈彬、尉国、张洁、徐亮前等人的住址都在江苏沙钢集团总部所在地江苏省张家港市。 
  直到2011年12月19日沙钢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将680万股沙钢集团 (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永华投资,沙钢船务与沙钢集团才没有了直接的股权关系。但公开资料显示,永华投资的法人代表朱建红曾担任过沙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助理。 

  换言之,从上述股权资料来看,江苏沙钢与沙钢船务仍然有密切关联。

  海航集团与大新华轮船关系梳理

  2011年11月,大新华物流被曝出因拖欠船租,被挪威、希腊等地的10家船东提起诉讼,包括希腊的Vafias Group,、挪威的Golden Ocean Group Ltd。和Spar Shipping A/S等知名船东都被大新华物流拖欠了数百万美元的船租。 

  彼时大新华轮船正雄心勃勃地计划十年内船队规模达到70艘,到2015年跻身全球班轮行业20强。而整个大新华物流计划在2015年前通过购置、租赁方式使控制船队规模达到200艘,打造中国排名前三的干散货船队。 

  上述集中诉讼的影响延续数年。其中Vafias Group多次对大新华物流和海航集团的资产提起索偿,并在今年上半年获得美国法院的裁决,实现了对大新华物流资产的扣押,与沙钢船务在韩国法院的做法如出一辙。 

  目前大新华轮船已经被香港高院清盘,但沙钢船务在伦敦高院尚未完成的诉讼将不会这么容易。大新华物流副总裁文江透露,大新华物流去年以1美元的低价将注册资本5万美元的大新华轮船转让给了一家注册在马绍尔群岛的公司,双方的人事管理也已经分开,大新华物流和大新华轮船已经毫无联系。 

  大新华轮船被强制清算前的最后一份周年申报表就证实,2012年12月31日,大新华物流将100%控股的大新华轮船转让给了一家名为Bulk Triumph Shipping Limited的公司。文江未透露接盘者背景,表示其与大新华物流无关。 

  文江进一步介绍,目前海航集团在大新华物流中持股仅占超过10%。这意味着,从股权结构来看,海航集团与大新华轮船已经不存在直接关系,沙钢船务很难再将海航集团视为大新华轮船的关联股东。 

扣船事件相关公司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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