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国主要水域实施“一次性船位报告”便利化措施的通告
2024-11-14 9:00:06 来自:中国海事   已有 人参与 发表评论

  为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提高水上通航效率,促进航运发展,我局决定自2024年11月12日起,在全国主要水域实施“一次性船位报告”便利化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要水域范围

  (一)环渤海区域:天津、辽宁、河北、山东海事局辖区船舶交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VTS)区域。

  (二)长三角及长江干线区域:上海、浙江、福建、长江、江苏、连云港海事局辖区VTS区域。

  (三)珠三角区域:广东、深圳海事局辖区VTS区域。

  (四)琼州海峡区域:海南海事局琼州海峡VTS区域。

  (五)北部湾区域:广西海事局北海、钦州、防城港VTS区域。

  二、适用船舶

  正确显示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信息的船长80米及以上船舶,客船、试航船除外。

  三、报告内容

  船名、船位等主管机关要求的报告内容。

  四、报告方式

  (一)船舶进入各区域后,在航经首个主管机关规定需要报告的VTS报告线时,应通过甚高频(以下简称VHF)或其他有效手段向所属VTS中心进行船位报告。

  (二)船舶离泊时,应通过VHF或其他有效手段向当地或指定VTS中心进行动态报告。

  (三)完成上述报告的船舶,在各区域内航经沿途VTS报告线时,无需进行报告。

  五、其他事项

  本通告所称“船位报告”,是指船舶通过VTS报告线的报告。已进行一次性船位报告的船舶,不免除在主管机关规定的VHF频道守听的义务,不免除船舶申请航道、锚地、泊位、通过桥梁等特殊区域以及发生紧急或异常情况的报告义务。

  特此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24年10月21日

关键字:
一次性船位 
相关文章推荐:
共有
人表态






高兴 难过 愤怒 搞笑 无聊 无语
 
我要评论:
网名:
邮箱: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航运在线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网友评论
共有
人参与
 

航运工具

更多
关注航运在线微博:  
回到顶部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