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该船公司被判向货主赔偿370万美元
2025-4-25 10:33:17 来自:物流巴巴   已有 人参与 发表评论

  以色列航运公司以星因违反美国航运法被责令向三星电子美国公司(SEA)支付约370万美元。

  这家韩国制造业巨头的美国子公司于2022年10月向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提起诉讼,称Zim从事“不合理的做法、报复、拒绝交易,以及对出口到美国的家电产品开具不当发票”。

  据FMC称,该案双方交换了20多万页文件,涉及2019年7月至2022年12月期间近3000个集装箱的近1万起单独的扣留和滞期(D&D)纠纷。

  三星要求赔偿超过1200万至1080万美元的D&D费用,外加140万美元的额外费用。

  这些运输大多发生在2022年通过的《海运改革法案》(OSRA)之前,该法案旨在迅速解决类似的纠纷。

  以星辩称,争议费用的累积是其对SEA的货物实施多次货物滞留的原因之一,这导致了货物无法交付,并导致了额外的滞期费;然而,FMC裁定这一论点不充分。

  与此同时,FMC的结论是,SEA并没有确定以星对所有上门交货/承运人运输的滞期费和滞期费负责。

  “SEA没有提供必要的证据来确定哪些具体的拘留和滞期费用是ZIM的过错,特别是考虑到一些费用是由于SEA的客户无法接受交货,”它表示。

  两家公司早些时候寻求解决纠纷,应双方要求,诉讼程序从2024年4月18日推迟到2024年8月2日。

  根据所提供的记录,“在进行了广泛的发现之后”,FMC裁定赔偿总计368万美元。

  三星还向FMC提起了针对中远、东方海外、SM Line和HMM的诉讼,后者是三星迄今最大的一起诉讼,称这家韩国航运公司征收了约9.6万美元的扣留和滞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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