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引航员登离船装置典型缺陷及配置要求
2025-5-23 8:44:04 来自:航运精英圈   已有 人参与 发表评论

  在船舶航行作业中,引航员肩负着引导船舶安全进出港口、通过复杂水域的重任,他们的登离船安全至关重要。尽管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海事引航员协会(IMPA)及港口国监督机构等都付出了巨大努力,但仍有很多关于引航梯安装不当或不安全的报告。近年来,相当数量的引航员因登离船过程发生意外导致伤亡。

  本文将从近期安检发现的典型缺陷入手,讲解引航员登离船装置的相关要求。

  一

  典型缺陷

  2025年2月25日,执法人员在对2013年铺放龙骨的S轮开展PSC检查时发现该轮引航员软梯和相关布置存在如下问题:

  引航员软梯特定间距的永久性标记缺失

  缺陷01

  法规依据:

  根据IMO决议A.1045(27)2.1.6条要求:为方便将软梯操纵至要求的高度,应按软梯的设计、使用和维护沿整个软梯长度每隔一定间距(如1m)做永久性标记。此间距标记能让船员在引航员软梯的布置中清楚地计算出引航员软梯离水面的高度,引航员攀爬的距离,引航员梯固定点的位置等相关安全距离的测算,具有很强的实际应用意义。

  引航员梯至甲板通道的扶手高度低于120CM,只有90CM

  缺陷02

  法规依据:

  根据IMO决议A.1045(27)5.1条要求:当在栏杆或舷墙上开有门时,在船舶每舷的登离船位置应设有足够的扶手,其直径应不小于32 mm且其高度应超过舷墙顶部不少于120CM。该轮扶手高度只有90CM, 将对引航员的安全登离船舶产生安全隐患。

  二

  相关公约和决议

  SOLAS 2010 Amend / Chapter V / Reg. 23

  SOLAS 1999/2000 Amend / Chapter V(Reg.1~35)/ Reg. 23

  SOLAS 1991/1992 Amend / Chapter V(Reg.1~21)/ Reg. 17

  SOLAS 1974 Convention / Chapter V(Reg.1~21)/ Reg. 17

  IMO Resolution A. 1045(27)

  IMO Resolution A. 1108(29)

  三

  不同情况下配备和布置要求以及对应图示

  01 从水面到登船处距离为9m及以下的船舶,仅需配备软梯

  具体要求为:

  1.扶手立柱直径至少32mm、高出舷墙120cm,两柱之间距离在70cm~80cm之间;

  2.根据引航员的需要,准备两根没有绳结,直径在28mm~32mm之间的扶手绳;

  3.软梯边索直径至少为18mm,两根边索之间的间距至少为40cm;

  4.软梯的所有踏板必须保持水平并稳固地紧靠船舷侧,两块踏板之间间距为31cm~35cm;

  5.设置防止软梯扭转的横撑踏板至少1.80m长;

  6.最下方的四块可用具有足够强度和刚度的橡胶制成,第五块必须是防止软梯扭转的横撑踏板;

  7.两块防止软梯扭转的横撑踏板之间最多设9块踏板;

  8.引航梯离海面高度由引航员决定;

  9.如果船舷侧有带状护舷材等可能会妨碍引航船艇安全靠近的结构,则应将其截短以保证至少沿船舷侧6m内无障碍物。

  02无舷门,从水面到登船处距离为9m以上的船舶,必须设置组合梯

  具体要求为:

  对于组合梯中的舷梯要求:

  1.舷梯的设置应导向船尾,舷梯必须紧靠船舷侧,最大坡度不超过45°,宽至少600 mm,下端的平台必须保持水平,并离海面至少5m,舷梯和平台两边均应装有立柱和坚固的栏杆;

  2.软梯自舷梯下端平台还需向上延伸2m以上,其中平台以上1.5m的软梯必须紧靠船舷侧,软梯和该下端平台之间的水平距离应在0.1m和0.2m之间,引航员所需要攀爬的软梯长度在1.5m~9m之间;

  3.推荐在设置引航员登离船装置附近的船舷侧涂一个上白下红的“9m 干舷标志”,其宽是 50cm、高4m,标志的中间线代表9m从水面到登船处高度的位置(如果没有看到标志的红色部分,表明从水面到登船处高度小于9cm;看到标志的红色部分,表明干舷高度大于9m)。组合梯中舷梯应使用环板或磁性、气动系统等方式,将舷梯固定在船舷侧。

  对于组合梯中的软梯要求【满足(1)中软梯要求的同时】:

  1.边索上不得有卸扣、绳结和接头;

  2.踏板必须水平,踏板之间等距离,踏板下的楔子必须紧紧扎牢边索;

  3.踏板应具有有效的防滑表面,不应油漆、弄脏或湿滑;

  4.防止软梯扭转的横撑踏板不能被绑在正常的两块踏板中间;

  5.两根边索必须保持相等间距;

  6.软梯最下端不应有各种圈、绳,因存在把人绊倒和缠住引航艇的危险。

  03 对登离船出入口处的要求

  1.舷墙梯和引航梯紧紧地系固在船舶甲板的加强点上,登离船出入口处无障碍物;

  2.两根扶手立柱,紧紧固定在船舶甲板上;

  3.舷墙梯处放置一个带自亮灯浮的救生圈,准备一根撇缆绳;

  4.负责接送引航员的驾驶员携带无线电对讲机在登船入口处照料并保持与驾驶台联系。

  04 使用引航梯绞车卷筒

  引航梯绞车卷筒便于存放和移动引航梯,但使用时引航梯仍需固定在甲板强点上,不能仅靠绞车卷筒固定,且绞车卷筒需额外安装机械锁定装置。其安装位置、周围空间及与引航梯、舷梯的配合等需满足 IMO 1045 (27) 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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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航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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